1.內容。本書是一部平定縣鄉村概覽工具書,收錄了全縣10個鄉鎮所轄318個行政村的基本資料。其中內容包括:①鄉鎮部分包括:建置沿革、環境資源、經濟發展、社會狀況及其他特色;②行政村部分包括:村名來由、位置麵積、人口、村民主要姓氏、傳統廟會時間、文化民俗、資源、基礎設施、村內(駐村)企業、名勝古跡、經濟情況等。

2.時限。本書曆史追溯,由於各鄉村資料來源缺憾,故上限不一,下限至2010年底;文中出現的“近幾年”、“目前”、“現”以及出現的其他含糊時間詞或未定時限,均以2010年推之。

3.概念。行政村的概念以設有村民委員會的村級機構劃定;村域麵積的概念以農業區劃麵積為準;耕地麵積的概念以實際可耕種土地麵積為準;人均收入的概念以可實際支配的數據為準。

4.界線。①鄉鎮界:以2000年全省合並鄉鎮時,民政部門公布的界線為準;②行政村村界:以曆史以來民間約定俗成的界線為準。

5.排序。①鄉鎮排序:以縣城駐地冠山鎮為首,按著習慣,從最西部開始,由南向北半環縣城,依次是:冶西鎮、鎖簧鎮、張莊鎮、石門口鄉、柏井鎮、東回鎮、巨城鎮、岔口鄉、娘子關鎮;②行政村排序:按著當地習慣,以一定方位或區片排序。

6.行文。本書以語體文行文,以現代漢語為語法規範;直書現狀,剔除修飾用語。涉及鄉村本地方言的地名,一般以當地俗語假借現代漢語音譯,無標注。

7.結構。本書結構不設章節,前有《概述》,後有《後記》;10個鄉鎮各為單位,分設篇章,所含內容及各村概況,分條目出現。

8.檢索。本書檢索分《目錄》和《索引》兩種。《索引》含“音序”和“筆畫”兩種。

9.資料。本書資料全部由各鄉鎮統一提供,除部分數據經過編者與統計部門公布資料核對外,其他內容一律忠實於由各鄉鎮政府蓋章、各鄉鎮長簽字的原始資料,編者不負文責。

10.正文後所列統計表一律遵循提供資料單位原樣,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