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尤今
偏偏人世間有許多人,專“吃”身邊感情深厚者。
香港著名作家李碧華以“驚栗”二字形容漢朝一道喚作“借腹生子”的菜肴。
讀了,果然毛骨悚然。
將買回來的小狗拴住,頭兩天隻喂少許米湯或稀飯,接下來,每天僅喂它金銀花茶水或茉莉花茶水,不給任何固體食物,讓它餓上七天左右。之後,將半斤豬肉切成手指粗的條狀,剔除肥肉,加精鹽、白糖、花椒、味精、酒等,拌勻調味,讓小狗吃。餓得奄奄一息的小狗,見肉便狂吞,吃得肚皮滾圓,再也吃不下時,掰開狗嘴,灌人大量的紅葡萄酒;隔五六分鍾後,將飽兮兮醉醺醺的小狗吊起,一刀將其肚剖開,取出熱騰騰脹鼓鼓的狗胃,煙熏、風幹,切片吃。
有人認為此等吃法過於殘忍,然而,李碧華卻獨排眾議地說道:
“這已夠惻隱的了,保管不令你傷心。它開宗明義,用的是‘買回來的小狗’,來不及發生感情,便可吃得自在。”
嘿!好個“來不及發生感情,便可吃得自在!”真是可圈可點。
盜亦有道。
饕餮雖然無奇不吃,然而,食有食德,不吃有感情者。
偏偏人世間有許多人,專“吃”身邊感情深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