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老王離開,我心亂如麻。先是想,王小紅來當這個局長也不錯,畢竟我剛剛和她有過一腿,她也不會把我怎麼樣;又想,在在豬頭臨死之前會不會拉我做墊背的?以他的性格和為人,這個可能性幾乎是百分之百的;豬頭在沙城經營了幾十年,樹大根深,王小紅弄得過他嗎?況且,王小紅太張揚了,出事那是遲早的。
不行,我還不能死!我現在三十四歲了,又成了光棍一條,連一個兒子也沒有,我不能讓祖上傳了幾萬年的DNA在我這裏給斷了。這事還得幹下去!
可是,我與王小紅第一次短兵相接便被弄得丟盔棄甲,我實在不是那塊材料。雇一個殺手?費用肯定不會少,到時候豬頭會不會給我報銷還是兩說。何況幹這一行的,十個有九個腦子都不夠用——現在撈錢的門路多了,“坑、蒙、拐、騙、偷”,哪一條都比殺人風險更小、收益更高。腦子正常的,誰會幹這個?被抓的可能性太大了。這些人肯定不會有革命先烈那種誓死不屈的精神,三審兩審就把我給供出來了。
我想了半天,頭都大了,也沒有想出個所以然來。下了班,我找了一個小飯店,借酒澆愁。喝了幾杯,心煩意亂、索然無味,於是開車回家。
家裏亮著燈。我推開門,屋子正中間擺了一大堆雜七雜八的東西,堆成了一座小山。有她穿過的舊衣物;用過的化妝品;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小物件。那張結婚照也被她一分為二,她的半邊放在“小山”上,另半邊被她扔在身後,血淋淋的對峙著、陳列著。
她這是要在臨走之前割斷這裏的一切聯係。
我看著眼前的情景,笑了,道:“床你睡過,為啥不搬出去?地板你走過,為啥不扣下來?”
丁夢一動不動道:“我弄不動。”
你可以割斷一切,但割不斷的是記憶。
“我帶走我的一切,省得新人見了礙眼。我可是為你著想呢!”丁夢又道。
我歎了口氣道:“不會有新人了,我結一次婚就夠了!”
丁夢一下子跳了起來,衝我大吼道:“你早就煩我了是不是?你早就想要我離開了是不是?你就是不說,想讓我來承擔這個惡名是不是?”
我笑了,道:“我倆現在已經離婚了,再計較這個有意思嗎?”
“有意思!就是要分也是我先提!”
“就是你先提的呀?”
“可是是你先想的!你可惡,你用心險惡,你偽君子!”丁夢一連給我扣了三頂大帽子。
丁夢蠻橫起來還是挺可愛的。我邪念頓生,將她攔腰抱起,向臥室走去。
“你要幹什麼?”丁夢在掙紮,卻是有氣無力。
我把她扔在床上,撲了上去。
身下這個女人,和我一夫妻的名譽生活了六年,現在她就要離開了,我卻從來沒有真正擁有過她。想到這裏,我心頭有一團火在燃燒,開始撕扯她的衣服。
“你,你,你要幹什麼?”丁夢一臉驚恐。
“你說呢?”我壞笑道。
“我們,我們已經離婚了啊!”
“我知道。你可以去法院告我,讓我坐牢。但現在,你逃不掉的!”
“你流氓,你無賴,你混蛋!”丁夢一邊罵,一邊扭動著身子掙紮,卻終究是徒勞的,她的身子又回到了她來到這個世界時的那個樣子。我匆匆忙忙的解除自己身上的羈絆,在一番爭鬥較量的混亂中,居然進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