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見》(甬政發〔2007〕3號)的文件精神,根據民政部、建設部和浙江省民政廳《關於開展城市地名規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新批準的《寧波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為基礎,結合寧波實際,進行寧波城市地名總體規劃的編製。
本規劃範圍為《寧波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確定的中心城區範圍,包括三江片、鎮海片、北侖片,麵積約600平方千米。規劃近期為2007—2010年,遠期為2011—2020年。
規劃由地名導則和地名命名兩部分組成。規劃導則部分由通名規劃、專名規劃、地名標誌規劃、地名優化規劃、地名文化保護規劃、地名管理與政策建議組成。地名命名部分由分區命名導則、主次幹道和橋梁名稱的表格與圖件組成。
一、導則部分
(一)道路通名
兩側設門牌道路采用“大道”、“路”、“街”、“巷”、“弄”作通名。道路長度在4000米以上,以“路”或“大道”為通名的道路可予以分段。
(二)住宅建築物(群)、商業建築物(群)通名
通名不得缺失。通名的使用必須名實相符。
建築麵積在60000平方米以上,具有較完善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區以“小區”為通名,不達到“小區”要求的住宅建築(群)可用“園”、“院”、“裏”、“苑”、“坊”、“莊”、“村”等作通名。以商業、商務辦公為主體的建築以“大廈”、“大樓”、“商廈”、“樓”為通名。以商業、商務辦公為主體的建築群以“中心”、“廣場”和“城”為通名。
(三)專名規劃
規劃提出道路專名采詞原則:有較強的指位性;有曆史繼承性和時代創新性;要有一定的文化內涵;采用整合性和層次化、係列化路名。提出橋梁、廣場、綠地專名采詞要求。
(四)其他
規劃對地名標誌的設置作了詳細規劃,提出了地名調整和優化的原則,提出地名文化保護的策略和內容。
規劃製訂地名申報程序,提出地名管理措施和地名政策。
二、道路、橋梁命名部分
(一)跨“三江”橋梁
跨“三江”橋梁的命名采用以下四種方式。①“豐”字係列:除原有永豐橋、慶豐橋外,新增“長豐橋”等。②采用橋所在地的地名命名:如白沙橋、鷺林橋、三官堂大橋、梅墟橋、清水浦大橋等。③使用寧波古行政區命名:四明橋、鄞州大橋、句章橋、慶元橋等。④以橋所在古渡口得名:邵渡橋、桃渡橋、青林渡大橋。
(二)沿“三江”道路
以上遊支流和帶水的地名來命名沿江道路。①奉化江東岸:皎河路。西岸:樟溪路、檀江路。②姚江維持現有槐樹路、永豐北路,新增麗江路、姚江路、慈江路。③甬江維持現有甬江大道、盎孟港路、大浹江西路、大浹江東路等不變,新增清水浦路。
(三)分片區規劃命名規劃
1.海曙城區道路命名導則
反映寧波悠久的曆史文化,保護、發掘和恢複傳統地名,建立地名標誌,以傳承和延續曆史文脈。局部調整部分道路的路名。以海曙的曆史遺跡名作為新增路名,以禹王廟命名夏禹路,以看經寺命名看經路。
2.江東城區道路命名導則
江東區和鄞州區的交界部分的道路名稱的銜接,彩虹路以西部分區塊的地名文化保護。
3.東部地區道路命名導則
該片區以通途路為界劃分為南北兩個亞片。北部區塊為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南部地區為東部新城。
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花木和高新技術特點為路名主題,如丹桂路、楓香路、雲杉路、院士路、聚賢路等。
東部新城:主幹路形成江澄、河清、海晏係列。福慶路以西體現“商務行政區”的特點,以平安、祈福和商務的昌盛作為地名的主題。以“福”、“寧”、“清”為主題構成係列化專名。
福慶路以東體現其優美的居住環境和休閑自在的生活樂趣。規劃采用“湖茵”、“芳草”、“嘉禾”等富有詩意地名,體現回歸自然的地名特色。
采用“啟航”、“河漢”和“景行”三個地名體現寧波港口城市和海洋文化的特色。現邱隘鎮區的路名,采用鄞縣東鄉傳統地名,體現繼承性。
4.江北中心區道路命名導則
江北中心區以環城北路和餘姚江為界劃分為江北核心區、灣頭片區、莊橋機場片、莊橋洪塘片四個亞區。
江北核心區:新建道路路名應與江東區的路名相銜接,保護傳統地名。
灣頭片區:采用體現休閑和人文生活環境的名稱,如江楓路和漁光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