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1章 遇排隊等候或緩慢行駛時怎麼辦?(1 / 1)

無序行車、借道超車、占用其他車道行車、穿插等候車輛等行為,是影響交通秩序,形成安全隱患的主要原因。為此,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麵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在沒有交通信號控製的道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的機動車,應按規定依次交替通行。交替通行的方法是,若東西方向通行一對機動車後,應該讓南北方向通行一對機動車依次交替通行,而不是東西南北的機動車同時向路口行駛,避免造成誰都無法行駛的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