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應事先對各種暴力侵害思想行所準備,並進行反暴力的各種演練。一旦受暴力傷害時,要做到以下幾點:(1)要大聲呼喊。因為罪犯在實施犯罪時,內心總是膽怯的,怕暴露,怕受懲罰,所以大聲呼喊可震懾罪犯,在氣勢上可壓倒罪犯。大聲呼喊還可向周圍報警,人們聞聲會注意現場,這是罪犯最不希望的。大聲呼喊還可給自己助威,緩解自身緊張心態,準備投入戰鬥。很多事例可以證明,暴力開始時,如果駕駛員能大聲呼喊,罪犯就會望風而逃,中止犯罪。
(2)要依勢反抗。遇到亡命之徒,妥協往往會使自己喪失反抗能力,甚至受罪犯任意宰割,但反抗要講策略,要根據當時情況權衡而定。如果能隨手拿到合適得手的工具(駕駛員應事先做準備),可與暴徒對峙。當隻身對兩名以上暴徒時,應背靠汽車,麵對暴徒,用汽車掩護後身等。若是暴徒使用繩索從後麵雙手緊扼脖頸時,駕駛員不可用雙手去掰脖子上的繩索,而應頭後仰,順勢收腹,舉腿屈身,用後滾翻之勢,雙手後伸,抱住罪犯頭部(此時罪犯頭部必在其雙手的後上方),方可擺脫勒脖的繩索,同時猛扭罪犯頭部,可置其死命。
(3)要奔跑突圍。趁隙奔離施暴現場是上策。奔跑時應上身前傾,腰彎弓,降低身體重心。這種奔跑姿勢衝擊力大,可乘勢撞開圍堵的罪犯。奔跑方向應選擇有人員來往的地方。若自己速度快,可直線奔跑;若自己速度慢,則應曲線奔跑。奔跑的同時,大聲呼喊,既可突圍脫離危險,又可起到報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