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相安無事地“戀愛”了兩年,每逢周末,不是去李強家裏吃飯,就是到雯雯家裏小坐。再或者,兩家的四個老家夥聚在一起,喝茶聊天,讓兩個小輩自己去安排節目,“善解人意”地給他們留下“私人空間”。
這就給倆人放了羊。
在這互相掩護的兩年中間,李強心有不甘,也曾去聯係過淩淩,無奈人家心如死灰,再也不想和他有糾葛,讓李強幾次都討了個沒趣。
阿偉也曾找過雯雯,抱著最後一線重歸於好的希望。
然而,這最後一線,也在李強的“仗義援手”之下,被徹底消滅了。
或許世界真的很小,或許李強和雯雯真的被上帝誤寫了一筆緣分,因此在哪兒都能碰麵。
這是一間咖啡廳。
李強陪客戶簽了合同,客戶先走了,李強坐下來聽音樂喝咖啡。
正在愜意時分,李強忽然想起,兩年前的這個時候,他和雯雯就是在這裏互相自報家門的。
就在他想起雯雯的時候,耳邊響起雯雯的聲音,“小姐,一杯炭燒不加糖!”
幻覺?不像啊!
李強轉頭一看,還真是雯雯,就在鄰座,她的對麵坐著那個阿偉。
李強想著不方便打招呼,就坐了下去,心想:情侶畢竟是情侶,難分難舍啊。可是淩淩為什麼就這麼決絕呢?難道他自己真像淩淩所說的那樣,讓人窒息、讓人疲憊嗎?
鄰座的阿偉說話了:“雯雯,為什麼約你總是不出來?我就那麼討厭嗎?”
李強在心裏也說:是啊,我就這麼討厭嗎?淩淩那麼堅決地非要和我分手?
雯雯的語調淡漠得讓人沮喪,“既然都已經分手了,還牽扯那麼多做什麼?分手了,大家還能君子之交淡如水,就夠境界了。”
“你還真的相信戀人之間不能相濡以沫就相忘於江湖?”
“我相信,隻不過你不是那個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