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卷 第四百零六章 茅塞頓開(2 / 2)

我再次點頭,感同身受,因為我覺得這話真的是無比正確。

“年輕人總是不大能看清事情的本質,因為眼前的世界更容易迷蒙住雙眼,也容易為旁人的話語所蠱惑,因為熱血與激/情,也容易頭腦發熱就去盲目的做什麼,這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張施主在這樣直接的金錢與權勢的誘惑下還能有時間去思考,實在難得。”方丈說道。

事實上這話真是讓我有些汗顏,我隻是對於這些個事情想不明白而已。

“其它的話老衲也不多說了,隻要餘施主可以在這百日之內吃點苦頭,那麼以後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長痛不如短痛,有的時候,人總是要有所犧牲的。”方丈說完這話,低聲念了一聲佛號,雙手合十。

我明白方丈的意思了,因為他已經將這些事說得很清楚。再者我也是知道要告辭了,於是也合掌為禮:“感謝方丈教誨!”接著便告退出來。

方丈並沒有說很多的話,可是他的一番話卻又無一不是切中要害,事實上對於這一切我實在是弄不明白,這些個東西對於我來說實在是很遙遠,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是不得不有所反應,我隻是個普通人,也有著普通人的向往,這活生生的東西展現在我的眼前,要說沒有什麼樣的感觸,那是不可能的。

人不是木頭石塊啥的,是有感情的,很多的時候,甚至是出於一種生物的本能,這就像是醫生在用膠錘敲你的膝蓋的時候,這個時候是不得不跳起來的,這和意誌無關,這純粹就是一種條件反射,是肌肉自發的反應,哪怕是意誌力再強大的人也控製不了的。

很多的東西,人在有理智的時候是沒有什麼問題,就像是走路,我們知道雙腳要交替走路,這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東西了。可是事實上,因為這些個我們小時候也是沒少摔跤,隻是時間太久遠,記不得了而已。事實上在這樣的事情達成的前提下,也是有著無數的掙紮的。

走出方丈的大堂之後,道旁的燭火自然是沒有那麼明亮了,可是我卻覺得依然亮堂堂,甚至於光芒萬丈,因為我突然間想明白了許多的東西。雖然方丈並沒有明確的說明我要去做什麼事,可是當我聽完了他所說的一番話之後,卻是感覺身上的壓力頓消,頗有種“偷得浮生半日閑”的意味在裏麵。

一時間我甚至於有種春風得意馬蹄疾的暢快,有點兒想要高歌一曲的衝動,然而這個想法貌似是行不通的,這裏可是普光寺,這樣的話可真的是太褻瀆神明了。如果叫小和尚找上門來,那可就真的是無地自容了。

這個時候我甚至於有個奇怪的想法,就是有賊人前來寺廟搗亂啥的,然後我定然立刻馬上挺身而出,舞動著手中的哨棒:“何方妖孽,也來放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