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食品添加劑與動物植物源食品的安全(1)(1 / 3)

食品安全問題對人們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社會經濟生活乃至政治等方麵都會產生巨大的影響。食品生產中的添加劑是為改善食品品質,為色、香、味及防腐和工藝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物質或天然物質,可用來改善食品風味、調節營養成分、防止食品變質、提高食品質量並使加工的食品豐富多彩以滿足消費者的各種需求。但是放任添加劑不科學地使用甚至違法進行添加使用,就會構成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動物源食品中的肉製品、乳製品、水產品、蛋品等,植物源食品中的糧食製品、調味品、食用油脂等,在其生產加工、貯藏過程中,也存在著科學生產、保證質量、保鮮與防腐等影響食品安全的因素。這些都需要形成科學的認識和在生活中進行正確地運用。

一、安全食品的分類與等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將食品定義為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食品工業基本術語》中將其定義為可供人類食用或飲用的物質,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煙草或隻作藥品用的物質。

安全食品目前除了普通食品之外,還包括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不同的類別,其安全性的等級依次提高,如下圖所示:

普通食品也稱常規食品,是在一般生態環境、生產條件下進行生產和加工,其產品必須經過縣級以上的衛生或者質檢部門的檢驗達到標準,屬於安全範疇的食品。它既是我國農業和食品加工業的主要產品,也是目前我國大眾所消費的主要食品,有人估計它約占整個食品消費量的90%以上。

無公害食品(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最終產品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和規範,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的食品。我國需經過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認證,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誌。在其生產過程中允許限量、限品種、限時間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的化學農藥、獸藥、漁藥、肥料、飼料添加劑等。

綠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和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無汙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的食品。由於國際上通常將與環境保護有關的事物冠之以“綠色”,也為更加突出這類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因此定名為綠色食品。綠色食品劃分為A級與AA級兩個類別,後者的安全級別更高一些,其區別在於前者允許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學生產資料,而後者是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肥料、食品添加劑、飼料添加劑、獸藥及有害於環境和人體健康的生產資料。

有機食品,是生產環境未受到汙染、純天然的高品位的安全食品,它來自於有機農業生產體係,根據有機農業生產要求和相應標準生產加工的,即在原料生產和產品加工過程中不使用化肥、農藥、生長激素、化學添加劑等化學物質,不使用基因工程技術,並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一切農副產品,包括糧食、蔬菜、水果、奶製品、畜禽產品、蜂蜜、水產品、調料等。

下圖:為必須經國家權威機構認證方可使用的三類產品標誌。

無公害農產品是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發展的基礎和初級階段,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是在無公害農產品基礎上的進一步提高,有機食品是質量更高的綠色食品。三類產品雖有密切聯係,但在產地環境、價格、質量上卻有很大的差別:

第一,產地環境標準要求不同。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受地域環境質量的製約,對產地的空氣、農田灌溉水質、漁業水質、畜禽養殖用水和土壤等的各項指標以及濃度限值都作出規定,強調具有良好的生態環境地域,以保證無公害農產品最終產品的無汙染、安全性。

綠色食品的生產基地選擇首先要求大氣環境、土壤環境、農業灌溉水質等必須符合相關的質量標準,並且在相當大的範圍內無粉塵地帶,而且附近尤其是在水的上遊、上風地段沒有如化工廠、造紙廠、水泥廠、硫黃廠、金屬鎂廠等汙染源,產地需要距離主幹公路50米以外,每隔2至3年需要經過環保部門對果園附近的大氣、灌溉水和土壤進行檢測,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

有機食品的生產基地要求在最近3年內未使用過農藥、化肥等違禁物質,並且無水土流失及其空氣環境汙染等問題,從常規種植向有機種植的轉換需要有兩年以上的轉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