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碳足跡的概念
在促進地球變暖的各種溫室氣體中,二氧化碳占據了一個主要位置,而二氧化碳恰恰又是與人們日常生活相關的一種氣體。我們生活中的每項活動,從呼吸到生火做飯、使用電器、乘車或坐飛機出行,都是一個消耗能量的過程。這些能量來源於各種含碳礦物的氧化過程,而二氧化碳便是這一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副產品。那麼,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會因這些活動導致多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一個人的二氧化碳足跡,也就是說他的自身活動在地球上留下多少二氧化碳。
“碳足跡”來源於一個英語單詞“Carbon Footprint”,這個詞首先在英國流行,它以形象的“足跡”為比喻,說明了我們每個人都在空氣中不斷增多的溫室氣體中留下了自己的痕跡,碳足跡的深淺程度反映出對大氣的剝削程度。這個概念富有深度的科技和人文內涵,同時指向一個崇高的目標:人人有責的環保意識與行為。
具體來說,碳足跡是指個人、組織的活動和產品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碳耗用量,也就是一個人的能源意識和行為對自然界產生的影響,是一種用來測量因消耗能源而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對環境影響的指標,以二氧化碳為標準計算。確切地說,這裏的“碳”指的是木材、石油、煤炭、天然氣等自然資源中所含有的碳元素。顯然,一個人對上述資源的消耗量越大,碳耗用量就越大,從而導致產生全球變暖的溫室效應元凶二氧化碳也製造得多,碳足跡就越大。
碳足跡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生產生活中直接燃燒化石燃料排放出二氧化碳的直接碳足跡,又叫第一碳足跡,比如家庭能源消費、開車、發電等排放的二氧化碳的消耗量。這是需要我們直接加以控製的。另一類是人類所使用的某個產品或某項服務在生產、使用、維修、回收、銷毀的整個生命周期內,釋放出的二氧化碳的間接碳足跡,即不直接排放而是因製造、運輸等過程產生的隱藏在商品中的二氧化碳消耗量,又叫第二碳足跡。
日常生活中,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會留下一個相應的碳足跡,在這個過程中,碳耗用得多,二氧化碳也就製造得多,碳足跡就大;反之碳足跡就小。例如,你乘飛機行駛1千米,那麼留下的碳足跡是0.275kg二氧化碳;自己開車行駛1千米,留下的碳足跡約是0.22kg二氧化碳;而這1千米如果是搭乘公交車的話,那麼留下的碳足跡則僅僅是0.08kg二氧化碳。此外,在日常生活中,每使用1度電,就會產生0.625kg二氧化碳;每看1小時電視就會產生大約0.096kg的二氧化碳;而你如果買一件T恤,那麼你就會產生大約4kg的二氧化碳。碳足跡越大,意味著產生的二氧化碳越多,要承擔的碳責任也就越大。在現代生活中,我們每一個人都在這個世界上留下了碳足跡。
四、可交易的碳足跡
1.碳排放權
排汙權交易是由美國經濟學家戴爾斯於20世紀70年代初提出的。其主要思想是在滿足環境要求的條件下,建立合法的汙染物排放權力,即排汙權,允許這種權力通過交易來進行汙染物的排放控製。具體而言,排汙權交易是指在一定區域內,在汙染物排放總量不超過允許排放量的前提下,內部各汙染源之間通過貨幣交換的方式相互調劑排汙量,從而達到減少排汙量、保護環境的目的。
舉例說,如果甲的碳排放指標為10噸,而事實上他隻需排放8噸,那麼,他就可以將富餘的2噸通過交易中心與需要購買碳排放權的乙進行交易,以求得更好的生活效益。排汙權交易是一種基於市場的經濟手段,它充分發揮了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
2.碳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