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亥時弘曆方才回宮,原是路上遇了刺客並且身負重傷,熹妃急得慌了心神,連忙派人去通知皇上。
所幸弘曆所帶的侍衛擒住了那名刺客,那刺客已經昏厥,當下便被關進天牢之中,胤禛命刑部會審,那刺客醒來之後,根本不待押上公堂,便咬舌自盡。
刺客一死,便是死無對證,正巧刑部有官員認出此名刺客正是三阿哥的屬人,並在他身上搜出了印有弘時名諱的令牌。
在重華宮養傷的弘曆得知消息後,立刻著太監攙扶去養心殿求胤禛不要追究。胤禛盛怒之下罵道:“弘時這渾帳哪裏是我的兒子,他簡直就是老八的兒子!”罵完之後,胤禛命將弘曆關在重華宮不準踏出半步,並派禦前侍衛去將弘時捆來。
弘時剛被綁到養心殿,便挨了胤禛狠狠一個嘴巴,還沒想理論,就聽胤禛怒不可遏地罵道:“你這畜牲!”
“兒臣做錯了什麼!”弘時不服。
“事到如今,你還敢狡辯!”胤禛惱道:“那張啟良可是你宮中的侍衛?”
弘時麵上一愣,卻直直答道:“正是。”
“那就對了!”胤禛憤惱不堪又欲伸手去打,瞧見弘時幽怨的眼神,卻不由地將手停在了半空中,最後緩緩放下,痛心疾首道:“弘曆他可是你的弟弟啊,你……你怎麼竟能如此暴戾不仁,幹出這等殘害手足、禽獸不如的事來!”
“皇阿瑪!”弘時不可置信道:“兒臣何時暴戾不仁、殘害手足、禽獸不如了?”
“你……你自己都承認了!”胤禛又踹了弘時一腳。
弘時跌坐在地上,冷笑道:“在皇阿瑪心中,真的不需要多番盤查便能篤定是弘時所為,弘時真的就如此不堪麼?”
“那張啟良是你宮中的侍衛,為了護主自盡而亡,身上又有你的令牌,你如何解釋?”胤禛壓著怒氣道:“你的令牌,若非實在親近之人,又去哪裏得來?”
跌坐著的弘時重新在地上跪好,抬起頭來問胤禛:“皇阿瑪當真覺得殘害手足是暴戾不仁的行為麼?”
“難道不是?”胤禛吼著反問。
弘時淒笑:“那皇阿瑪又是如何對待八叔他們的?”
“你——”胤禛被弘時問的說不出一句話,氣急之下,又狠狠抽了弘時幾個耳光,弘時被他打的暈頭轉向,嘴色滲血,心中無邊的悲涼,憋著一口氣揚起聲音憤道:“沒錯!是我幹的,都是我幹的,我全都是跟皇阿瑪您學的!哈——哈——哈——全都是跟皇阿瑪您學的——”
胤禛瞪大雙眼,額上青筋畢露,抬起腳來用力踹向弘時,弘時頓時“哇”地一聲,噴出一口鮮血來。
“你這逆子——你這牲畜——”
養心殿內一對悲涼的父子就這樣永遠的錯過彼此的心。
二月十八日,皇三子弘時因事獲罪,被交與允禩為子,本日雍正諭:“弘時為人,斷不可留於宮庭,是以令為允禩之子,今允禩緣罪撤去黃帶,玉牒內已除其名,弘時豈可不撤黃帶?著即撤其黃帶,交於允祹,令其約束養贍。”
作者有話要說:《永憲錄》所載宗人府議罪時,諸王大臣等上奏皇帝對八福晉的處理意見:“令胤禩之妻自盡,焚屍揚灰……”彼時曾將此公布於邸抄之上,但宗人府議罪不是八福晉的最終命運。而事實上雍正四年二月,雍正針對王公大臣所提出的處理意見並沒有定見,還需要考慮,所以他才說:“朕本意斷不將允禩治罪,此奏知道了。允禩之妻,朕再詳酌,另降諭旨。”(《世宗憲皇帝實錄》卷四十一)
一直到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允禩允禟等人已經亡故,雍正所麵臨的潛在的威脅已經徹底清除,他沒有必要再去為難逝者的眷屬,而徒招物議,使自己背上殘刻之名。
《永憲錄》上如是寫,《清史編年》就斷章取義,將宗人府議罪當成了雍正的諭旨,顯然是有問題的。
而事實上,雍正確實是“再詳酌,另降諭旨”,雍正五年的時候,當允禩、允禟已經死了,雍正才真正下旨處理他們的家眷。
雍正五年十二月初三日
康親王崇安等奏請:將大逆不道之阿其那、塞思黑妻子正法。
奉上諭:阿其那、塞思黑,心懷不軌,亂我國家,大奸大惡,不忠不孝,造背主逆天之大罪,諸王大臣遵依國法,欲將阿其那,塞思黑之妻子正法,理所當然。從來史冊中僅反叛篡逆之人則有之,而未叛之先即公然敢與君上抗據,大逆不道,無人臣禮如阿其那、塞思黑者,實自古未聞。但阿其那、塞思黑之大逆不道雖著,而反叛之事跡未彰。其妻子免於正法。塞思黑之妻逐回娘家,嚴加禁固。阿其那,塞思黑之眷屬交於內務府總管,給與住居養瞻。
——《上諭內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