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國內外重大比賽及科技活動(1 / 3)

活動1:《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1活動的宗旨

“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的宗旨:為全麵推進素質教育,培養青少年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獎勵優秀的青少年科技創新人才及其所在學校(或青少年科技場館),鼓勵優秀的青少年脫穎而出,促進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蓬勃發展。

2活動的方式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科協共同組織本地區青少年的優秀科技作品和項目遴選工作,根據分配的名額申報參加全國評選和展示。全國評選和展示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推薦的基礎上進行。

(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由組委會分別委托兩地民間教育機構組織本地區的遴選、推薦和申報工作。

(3)全國評選分為初評和終評兩個階段,初評時,評委會對所有上報材料進行初審,按一定比例確定終評候選人。終評展示期間,選手將接受評委和觀眾的問辯和詢問,評委會根據選手的項目水平及答辯情況進行綜合評定,確定獲獎等級。

(4)獲獎者將獲得組委會頒發的獲獎證書和獎金。

二、獎勵方式

分別設立初中組、高中組個人和集體一、二、三等級和提名獎,對獲獎的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授予獲獎證書、獎金,對學生完成獲獎項目時所在學校(或青少年科技場館)頒發獎金。獎勵活動評出一等獎5個,二等獎30個,三等獎50個,提名獎120個(初中、高中組的獲獎名額和個人項目、集體項目獲獎名額根據申報項目的情況按比例確定)。

一等獎5個:

對獲獎的學生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並參加科技考察活動。

對獲獎學生完成項目時所在學校(或青少年科技場館)獎勵人民幣10萬元。

二等獎30個:

對獲獎的學生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對獲獎學生完成項目時所在學校(或青少年科技場館)獎勵人民幣4萬元。

三等獎50個:

對獲獎的學生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對獲獎學生完成項目時所在學校(或青少年科技場館)獎勵人民幣15萬元。

提名獎120個

對獲獎學生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對獲獎學生完成項目時所在學校(或青少年科技場館)獎勵人民幣5000元。

三、組織機構

1主辦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香港周凱旋基金會承辦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2全國組織委員會:

“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活動組織委員會由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共同組成。全國組委會辦公室設在中國科協青少年工作部。

3全國評選委員會:

全國評選委員會由全國組委會辦公室聘請著名科技專家、學者約30人組成,負責評選工作。

(評委主任、副主任聘請中科院、工程院院士擔任)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教育廳(教委)和科協組成工作小組,負責本地學生項目的評審、推薦和申報工作。

四、全國初評、終評、展示及頒獎大會

(1)2001年6月進行全國評選活動的初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