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壯男人沒搭理我,對著手下喊了句:“把他們都帶到走。”
接著,就是水立方的所有人都被帶走了,包括服務員。一出來,閃光燈噗呲噗呲的閃個不停,沒想到外麵比裏麵更熱鬧。更沒想到的是,我第一次感受和明顯般的閃光燈是在這種情景。坐上警車的那一刻,我清楚的看見水立方的大門上貼了封條,周圍也拉起了警戒線。而這一切都不是我所擔心的,我最擔心的是怕懷著孩子的裴裴知道我被警察帶走了。
到了警察局,屋裏裝不下這麼多人,就都讓我們全都蹲在警察局門口,我們像難民一樣雙手抱頭,蹲在地上等著裏麵的人一一盤問。蹲得腳都麻了,終於我被帶到一個審問室。而負責審問我的就是那個又高又壯的警官。
我很緊張,但同時心裏也在盤算著該怎麼應付,這事不能攤我身上,我得盡量推卸責任!
“我姓王,你可以叫我王警官!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現在每說的一句話都將成為呈堂證供!”電視上老套的話語,此刻聽起來是這麼的威嚴,讓人不寒而栗。
我還保持啥沉默啊,又沒錢請律師打官司,“我坦白,我交待!”最後我把一些過程大致說了一通,大多都是謊言,我說我隻是個打工的,老板讓我做啥我就做啥。
王警官問我:“有些外國小妹都是從哪兒來的?”
我心裏咯噔一聲,要是我說這些小妹都是我弄來的,那我的罪名可就大了。我狡辯說:“我不太清楚,我來的時候這些小妹就有了。”
王警官顯然不信,但奇跡的是他也沒多問。審問完以後,他們叫我在供詞上按了手印。之後我被銬在一辦公室的鐵籠裏,這應該是個臨時看管的地方,周圍都是忙碌疲憊的警察,吃的吃泡麵,查的查資料,打的打電話。
沒一會兒小馬也被銬了進來,肥婆倒是沒看見。我小聲的問小馬:“你都說啥了?”
“啥都沒說,我就是一打工的能說啥?”
看來我倆還是很有默契的,我又問:“看見老板娘了嗎?”
小馬說:“她進來之前就被放了,估計現在在想辦法撈我們出去!”
“你咋知道?”
“她打電話我都聽到了,你說她一女人在這行混,上頭能不有點人?我估計咱在這兒呆不了多久就能出去!”
事實也如小馬所說,肥婆確實找了很多關係,通過鈔票,小妹們一人罰了些錢都出來了。不過我和小馬還在局裏拷著。我焦急地等著肥婆在外麵想辦法。這種事,不涉及到殺人放火,應該走點關係很容易出來。但是直到快天亮的時候還沒有聽到肥婆的任何消息。我和小馬都太困了,靠在走廊上打起盹來。
沒一會兒,走廊就傳來很多腳步聲,吵得我也沒法睡覺。想抽根煙提提神,摸摸口袋,才想起來自己的私人物品都被扣押了。我踢了小馬一腳,白癡的問了句:“哎,有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