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步書裏總會有一個主角,他瀟灑,他英俊,他多金,他擅長散發王八之氣吸引異性,這個被稱為主角光環。而我和他們恰恰相反的是,我雖然是主角,但是活得並不精彩,甚至我活得充滿了坎坷。
當我回到小酒店的時候,其他三人也灰溜溜的跑了回來。我瞪了馬爾紮一眼,要不是這貨非要去酒吧風騷一下,我們哪裏會這麼狼狽?幸虧是遇到了豹女姐,要是遇到的傑斯,我估計我得真的被人把屁股都削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們就原路返回,沒辦法,作為幾個路癡,現在唯一的選擇就是能找到狼人堵我們的那條路,而後跟著野獸的GPS定位軸走,我們幾個曆經艱苦花了小半天的時間才找到了原來被堵的那個地方。
“兄弟,靠你了!”我拍了拍野獸的背輕聲自語。
野獸開始按照自己的記憶前行,我們坐在上麵差點打瞌睡,剛行進了沒多久,我又看到狼人站在那裏堵住我們的去路。
“狼人哥,你這玩的有點過分了啊,不能老是堵我啊?”我坐在野獸背上說道。
狼人氣呼呼的看著我:“你呀還說我過分?第一次我放你們離開是老子仁慈,你倒好,要來挑釁我第二次是嗎?”
這我就無語了,我能說啥,我總不能告訴他我們四個大漢迷路了吧?
“哥,給個麵子唄,好歹我也是救世主啊。”我賠著笑臉道。
狼人看了我一眼,臉上充滿了驕傲感:“聽你說話很舒服,但是你總得留點啥,不然我不好交代。”
我想了想,從包裏摸出兩隻雪茄遞給他,狼人眼睛放光,手下雪茄揮揮手:“滾吧,滾吧,滾遠點!”
“得了!”我趕緊騎著野獸帶著人離開樹林。
走出樹林之後,是一座比較小的城市,這樣的城市在瓦羅蘭大陸有很多,主要是一些小型的勢力建造的,整個城市都不大,但是卻充滿了一種中歐世紀的感覺,因為我走進去看到了一大群翹著屁股,頭朝天走路的紳士。
我們牽著野獸走進城裏,由於我們四人的穿著打扮比較風騷,我本以為會吸引了很多美女的眼光,但是我想多了,。這些女人跟發瘋似的朝著一個方向跑,臉上帶著花癡般的興奮。
“咋啦,這裏要開演唱會?” 我心裏疑惑道。
所幸我們沒事幹,也就租了一個小酒店放好了自己的坐騎,跟著人潮走,想要看看究竟是什麼玩意。
走到一個廣場之後,我看到了一名女性正在痛哭流涕的做著演講,從她的身材和言語上我可以判斷,這位女性的智商應該不高,畢竟胸大無腦嘛。
“我和他相遇在一個清風徐徐的早晨,他穿著白色的西裝,胸口放著一朵玫瑰花,他那英俊的長相,壯碩的身材,就像黑夜裏的螢火蟲,那樣的拉風,讓我無法自拔……”
我聽著都快吐了,但是這些圍觀的女性卻尖叫著鼓掌,一個個充滿了羨慕的目光。
“呸,就是個小白臉。”我聽到一名男性低聲罵道。
懷著好奇的心情,我拉著那名男性低聲道:“兄弟,她們說的是誰?”
男人看了我一眼,似乎有些疑惑,而後道:“你外地來的吧,她們說的那人是我們這個城裏男人最討厭的對象,就丫的是個小白臉,出了長得帥,就是個傻逼。”
“那為啥這些女人這麼瘋狂?”我問道。
“還能因為啥?長得帥,有錢,還是人形打樁機唄。”男人說道。
我靠,人形打樁機,這外號很吊啊,我心裏充滿了羨慕,放眼望去這裏的女人少說也有幾百號,這丫的一天一個,也得一年,人生豈不是美滋滋?
台上的女人演講完畢之後,人群逐漸的散去,我看到馬爾紮哈死死的盯著廣場的中心,眼睛裏充滿了渴望。
“咋啦?看上人家啦?”我問道。
“總有一天,我也要站在這個廣場上,為他們演講我的故事。”馬爾紮哈非常堅定的說道。
媽的,這個智障,我心裏罵道,帶著人回到酒店之後,我就開始睡覺,這兩天是被弄得渾身不舒坦,很疲憊,就沒有睡個好覺,隻能先補補瞌睡,結果剛閉上眼睛,窗外又傳來一大群女人的尖叫聲。
我靠,還有完沒完啦?我心裏憤怒的罵道,起了床走出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