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的煙火突然的迸發出來,帶著小光點,點燃了整個體育場的氣氛,我旁邊的歌迷們都拿著熒光棒吆喝起來,我和上官月不屬於哪一位歌手的歌迷,於是很尷尬的看著他們,並不敢說話,因為我擔心萬一說錯話,被人直接踩死。
一位二流歌手拿著一把吉他,穿的像是鄉下辦白事的,不過歌曲還不錯,哼著一首大約我五六歲聽的歌曲,還是挺令人感動,最起碼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能把吉他彈出棉花的節奏。
一曲唱完,場下的歌迷又揮舞著熒光棒,我尋思著不揮舞點啥優點說不過去,於是我就把塑料椅子的一個護手搬了下來,揮舞起來,周圍的人還以為我要打架,一個個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樣。
第二位上場的就是死歌,這貨穿著一件黑色的鬥篷,看著就像死神一樣,跟他的身份倒是蠻符合,出場之後,死歌就唱了一首英文歌,那刺耳的聲音不斷的刺激我的耳膜,讓我腦袋發暈,在轉過頭,上官月已經暈了過去。
這就是音樂的魅力,不僅可以陶冶情操,也能強製性的治愈失眠,反正我看暈過去的人不少,等到死歌唱完了之後,這些人又蘇醒了過來,報以熱烈的掌聲,這些就是歌迷啊,就算他們在聽到第一個字的時候已經昏了過去,但是還能在歌曲結束的時候醒過來,並且領悟到裏麵歌曲的含義和精髓,對於演唱者熱烈的掌聲。
我覺得我的智商在這些人當中已經屬於極低的,因為我不能做到像他們一樣,死歌下台之後,我也準備著離開,這演唱會的驚悚程度已經超越了我的想象,我感覺自己看了一百部恐怖片,有點懷疑人生。
帶著上官月走出體育場,上官月如釋重負,她看著我很認真的說:“你是不是想殺了我?”
好吧,我這次想要更進一步看來是無望了,等我們走到停車場的時候,發現我們的車上一個清晰的腳印直接凹進去了半公分。
“媽的,是誰幹的,給老子站出來!”我拿著板磚吼道。
這他媽可是哥的馬子的車,砸車就等於打我的臉啊,我瞪著眼打量著四周,隻要凶手出現,我就直接一板磚砸過去,讓他知道我小健哥的板磚不是浪得虛名。
可惜環視一周都沒有發現可疑人物,隻有兩個躲在角落裏親熱的情侶,我這一生板磚的武藝,無處發泄啊,氣的我尿急。
不過劇情的發展總是出乎人的意料,因為一個角落裏走出一名穿著警察服裝的男人,大晚上的頂上隻有一個綠棗般大的燈泡,黑的差點伸手不見五指,這貨居然滴啊這一個墨鏡,他走路的姿勢像極了賭神裏的發哥,這是一個自帶BGM的男人。
“我等你好久了,救世主!”
男人朝著我慢慢的走來,我想要呼喊出聲音,卻又不知怎麼說,也是隻能眼睜睜的看著男人撞在柱子上,捂著頭慘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