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承認(三)(1 / 2)

“那就好。”李芳點頭,隨後她不再多說,率先一步,向警察局走了去。

而林霄則是緊跟其後。

到了警察局,李芳掃視了一眼,便是看到了不久前碰到的那個警員了。

她立馬朝著對方走了過去,到了那個警察麵前,李芳笑了一下,叫道:“警察叔叔,你好。”

警察正在低頭寫東西,聽到有人叫他,立馬抬起了頭。他看了李芳一眼,不由得一愣,說道:“咦,是你們啊!這麼快回到這裏,難道是搞定了?”

要弄好這些文件,並不容易了。因為林霄與李芳的家人不熟悉,林霄要向將戶口掛到她家,很定要費一番口舌。

可是,這前後不過幾小時,這兩人又重新回到這裏,讓他有些詫異。

“沒有。”李芳聞言,搖頭說道。

“那你們回來這裏是為了……”警察疑惑的問道。

他們可不會隨便開證件,沒有相關證明,她們的要求,他隻能一並拒絕了。

“警察叔叔,我來這裏,是為了查找我的父母的。我聽說隻要做DNA鑒定,就可以從數據庫當中,帥選出與我有血緣關係的人,對嗎?”李芳說道。

“不錯,隻要丟失了孩子的父母將自己的DNA信息留下了,我們可以通過這個方法,幫孩子們找到父母。“警察點頭,說道:“不過,你不是有父母嗎?為何要尋找?”

他有些納悶了,不久之前,他還讓李芳幫忙說服她的家人,讓她們同意,將林霄的戶口掛在她們名下了。

可是,現在李芳竟然要找自己的父母。他有些摸不著頭腦。

李芳聞言,遲疑了一下,與一旁的林霄對視一眼了。隨後,她這才說道:“警察叔叔,我先前回去,與我父親說了這事。不過,我父親告訴我,其實我並不是他的親生女兒。我是他從路邊撿回去的,他沒有孩子,於是將我給領養了。”

“所以,他沒有同意,讓林霄將戶口掛在他名下,而是讓他來這裏找你們,看能否通過你們的幫忙,幫他找到父母。當然,我也想要找我的親生父母,想要回去看看,他們是不是過得好。”

她這樣說,是在幫父親圓謊了。雖然他很可恨,不過她不想讓他坐牢。

她剛才與林霄對眼,就是讓林霄不要拆穿她的話了。如果林霄當場拆穿了,那她父親很定要坐牢。

林霄很配合,沒有多說什麼,默認了李芳說的話。

“哦,竟然是這樣?”警察聞言,愣了一下,說道:“好吧,既然是這樣,那我帶你們去做DNA鑒定,然後在與數據庫當中的DNA信息進行比對。不過,我不保證,一定可以找到你們的父母。他們如果沒有在公安局進行登記,我們也沒辦法。”

要找到配對的雙方,有一前提條件,那就是雙方都必須登記相關信息。要不然,這種做法,根本沒有用處。

“好的。”李芳點點頭,表示明白了。

“行,跟我走吧!”警察點頭,然後他整理好桌子上的文件,就帶著林霄和李芳離開了警察局,到附近的醫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