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本想直接拷貝章節名,但發現自己水不到33章,作罷(2 / 2)

“死者是心髒附近的動脈中刀,這種出血量屬於正常。”站在一邊的老駱也翻起了初步的驗屍報告,而更為詳盡的報告得等到警局的實驗室反饋了,“死亡時間大約是淩晨兩點,而屍體現的時間是早上六點。”

根據紫悠悠的法,她與被害人約定的是今早上八點鍾。非常湊巧的是,舉報人在這的早些時候自殺?難道是良心現,自己惡意戲弄聯邦政府這種浪費國家資源的事情是十惡不赦的?結果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畏罪自殺?

如果是管理局,恐怕真的能寫出這樣的報告。蕭公舉環顧一圈,映入眼簾的這些警察也都不是蠢蛋……但是站的立場不同,所產生的想法就不一樣。

底層的這些家夥跟自己一樣,也僅僅是活著而已。所以他們需要靠警察這份工作養活自己而不是自我實現,所以盡早結案就能早點回家享受老婆孩子熱炕頭的生活。

而警察的工資來源就是地方財政收入,如果被舉報的企業坐實,那麼地方經濟勢必要整改,而影響到地方稅收。地方稅收差了,那麼警察的福利就差了,造成的結果就是拿錢更少的警察在家中的地位更低,能夠獲得的物質享受縮水。

看似毫無聯係的兩件事情,細細想來卻有千絲萬縷的聯係。這就是社會,一台嚴密運轉的機器,每一個人都是其中的零部件……牽一而動全身。

即使某些變化是隱性的,短時間內看不到直接的結果,但是依然會在潛移默化中互相影響。

這麼看來,或許舉報人“自殺”是所有事情最好的結果。甚至可以由地方政府買份“保險”補償死者的家屬,那麼連悲傷的人恐怕都不存在了吧。

“馬先生的非常有道理,”但是這件事情涉及到了自己為數不多的朋友,蕭公舉也隻能對這些“無辜”的人們聲對不起了。事情恐怕不會向你們想要的方向展了,“您直到現在也沒有解釋為什麼這是一間密室?”

“蕭警官關心的還是另外一把鑰匙的去向吧,”馬6撇了一眼旅館老板,“開門的時候我跟他都親眼看見另一把房間的鑰匙安安靜靜的躺在血泊之中,距離死者的手也僅僅是隻有一掌之距。”

“我想他當時可能後悔幹出這種蠢事,想要開門求救吧,隻是來不及了……”

“是啊,來不及了……”被你這樣的家夥盯上,確實是來不及了。

“恩,我可以證明馬先生的都是實話,我報警之後回到這裏,馬先生都沒有破壞現場。”胖老板在一旁附和著。

“咳咳咳,”案情基本上還原了,擺脫了尷尬的警察局長也悄然從暗處現身,“那把鑰匙已經被鑒證課拿走做證據了,不過經過測試與對比,確定了是這個房間的鑰匙。”

“或許……”

“全縣的鎖匠還有配鑰匙的我也都派人詢問過,”正所謂蛇有蛇道,鼠有鼠道。這種事情才是張軍擅長的,既然他如此篤定……並且他沒有跟罪犯勾結的話,那麼他的就一定是真的,“昨沒有人配過類似的鑰匙。”

如果那些社會底層的家夥敢騙他的話,恐怕在這個縣城裏他們連一都待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