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是一位執屍人,剛出生的時候,正值抗戰,戰火紛飛,民不聊生。婆婆剛生下來,家中鍋都揭不開了,狠下心來,把她扔在大街上。後來被一個執屍人抱走了,把她當親生女兒養著。解放以前,老百姓都很迷信,認為執屍人經常和屍體打交道,不吉利,基本沒人願意娶執屍人。除非那個男人身世特慘,用婆婆的話說,就是陰氣重,才有可能娶執屍人。
婆婆小的時候,老執屍人經常帶著她跑路。戰爭年代,死的人也多,普通百姓,士兵死了,草席一卷,扔在土地裏,鋪上黃土,就算入土為安了。一些富貴人家,家中有些資底的人,先人去世了,入土很是講究,這時她們就會請到老執屍人。老執屍人主要職責,是幫屍體化妝,走法事,順便看一下風水。
關於風水,卻也有很大講究,因人而異。王侯將相的入土之地,必須傍山,有水最好,以吸納天地之靈氣,澤福後世。如果是在中原,附近沒山,則要把墳墓修葺的突起,像個山坡。切忌不能陡,修的太陡,後世盜墓賊一看便知是墳墓,馬上就被盜竊。文人墨士死了,找一塊清幽的地方下葬就可,但也有一個條件,方圓五裏之內,沒有多少人走動。以防生人打擾死者清靜,也防止死者不甘寂寞,嚇唬生人。普通百姓死了,就更簡單,隻要不是繁華之處,皆可下葬。
老執屍人把婆婆帶到十八歲時,接觸一個屍氣極重的死者。回來後奄奄一息,不久後就病逝了。臨時前語重心長的交代婆婆,讓她換個職業,好好過日子算了。婆婆跟著老執屍人這麼久,接觸的都是屍體,學的也是這門手藝。婆婆雖然淚流滿麵,但還是不肯答應。老執屍人長歎一口氣,提起最後的氣力,交代婆婆:“既然你執意,把相貌毀了吧。”說完就去世了。婆婆大哭幾天,把老執屍人下葬。後來找了一把小刀,把相貌毀了。其實這個是有深意的,當執屍人,越醜越好,不易勾魂。婆婆當年容貌中上等,為了執屍人這一行業,隻好把容貌毀了。解放戰爭勝利後,婆婆已經二十歲了。在當地已經小有名氣,附近隻要死人後,都會請到婆婆。婆婆眼睛尖,化妝快,下土準,沒一次出問題。再過了些年,全國進行廢四舊,反封建迷信運動,推行火化遺體。婆婆在城鎮中沒有立足之地,於是跑到偏僻農村裏,農村不像城市,信息封閉,婆婆也逐漸在村中安家了。不過這時婆婆也收斂很多,不漏風頭。鄉裏死了人,婆婆隻是簡單看看,指點一二,就下葬了。那時候村裏隻知道有個醜陋的執屍人,有些本事,會看人相,懂亡靈,但她們不知道婆婆本事究竟有多大。婆婆由於是這一行業的,加之相貌毀了,醜陋異常,自然沒男人願意娶她,一直孤身一人。到了八十年代中期,農村也基本上沒人土葬了,都流行火葬。後一代的人們,逐漸把婆婆遺忘,隻有老一代的人,還依稀記得婆婆是個執屍人。農村實行火葬後,婆婆也逐漸沒了生計來源,於是偶爾幫人看看相,算算命,湊合過著。其實婆婆有發財的機會,那時大陸和台灣開始交流,有次村裏長輩找到婆婆,說得知一個消息,台灣有個當官的想請一個風水大師。隻要選好寶地,肯定大賺一筆。婆婆沒去,一者風水這一說,逐漸被人淡忘,婆婆不想冒這個風頭,把事情挑起來。二來那時大陸台灣剛交流,彼此間還是存在不少芥蒂,婆婆也不想過去。在過一年,婆婆逛集市,碰到了我。那時的我,躺在一個紙盒裏,哇哇大哭,被人遺棄在街頭,走周一大群人指指點點,但就是沒人抱我。婆婆扒開人群,把我抱了回去。那個年代,農村遺棄嬰兒很正常,要麼是養不起,要麼是男女偷情,不小心生了下來,為逃避農村人毒舌,隻好偷偷扔在集市上,希望好心人抱走。婆婆是個苦命人,拾到我,自然很高興,樂嗬嗬的抱了回去,改名為田明。也許命途坎坷吧,打小我就喜歡跟著婆婆,她去哪,我就跟著去哪。由於我跟著婆婆,自然是吃了不少苦頭。小時候,村裏的孩子都被家長告誡過,不要靠近我,隻要見到我,就遠遠跑開。剛懂事時,婆婆帶我出村,第一次見到同齡小孩子,就樂嗬嗬的跑上去,要拉她們的手。小孩子們看我接近,都嚇哭了,全都跑開。每次遇到這種情況,婆婆就會歎一口氣,把我抱走。再大一點,我就懂得更多了,知道那些小孩怕我,不願和我玩,但是又不知道她們為什麼怕我。每次見她們跳皮筋,跳方格,我隻能趴在一顆大樹後麵,躲在最遠處看著。隻要一個人能對我笑一下,我就會樂上半天。不過她們真的很怕我,我一個過去,她們就嚇跑了。等到八九歲時,她們就不怕我了,我從她們家門口經過,她們就會用石子砸我,罵我是“索命鬼”。後來我再也不敢從她們門前經過了,躲在家中不出來,自己找玩的。有什麼事,非要從她們家經過時,我都是跑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