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遺傳學在歐洲風靡之際,在前蘇聯,以農學家李森科為代表的一方,同以植物學家兼遺傳學家瓦維洛夫為代的另一方,在1935年米丘林逝世之後展開了爭論。由於李森科得到政治上的支持,特別在1948年8月全蘇列寧農業科學院會議後,孟德爾、魏斯曼、摩爾根的遺傳學說遭到全盤否定,並被戴上“反動的”、“唯心主義的”、“形而上學的”等政治帽子,同時下令停止了有關的教學和研究工作,有關遺傳學家的各種職務也都被撤掉。這種情況直到1964年才恢複正常。近30年的批判和否定,使前蘇聯的遺傳學和有關學科從先進變為落後,並且同樣地影響了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社會主義國家對這一學科的研究。
遺傳學的研究範圍包括遺傳物質的本質、遺傳物質的傳遞和遺傳信息的實現三個方麵。遺傳物質的本質包括它的化學本質、它所包含的遺傳信息、它的結構、組織和變化等;遺傳物質的傳遞包括遺傳物質的複製、染色體的行為、遺傳規律和基因在群體中的數量變遷等;遺傳信息的實現包括基因的原初功能、基因的相互作用,基因作用的調控以及個體發育中的基因的作用機製等。
遺傳學中的親子概念不限於父母子女或一個家族,還可以延伸到包括許多家族的群體,這是群體遺傳學的研究對象。一個受精卵通過有絲分裂而產生無數具有相同遺傳組成的子細胞,它們怎樣分化成為不同的組織是一個遺傳學課題,有關這方麵的研究屬於發生遺傳學。從噬菌體到人,生物界有基本一致的遺傳和變異規律,所以遺傳學原則上不以研究的生物對象劃分學科分支。人類遺傳學的劃分是因為研究人的遺傳學與人類的幸福密切相關,而係譜分析和雙生兒法等又幾乎隻限於人類的遺傳學研究。微生物遺傳學的劃分是因為微生物與高等動植物的體製很不相同,因而必須采用特殊方法進行研究。更多的遺傳學分支學科是按照所研究的問題來劃分的。從群體角度進行遺傳學研究的學科有群體遺傳學、生態遺傳學、數量遺傳學、進化遺傳學等。這些學科之間關係緊密,界線較難劃分。雜交是遺傳學研究的最常用的手段之一,所以生活周期的長短和體形的大小是選擇遺傳學研究材料常要考慮的因素。
生物化學方法幾乎為任何遺傳學分支學科的研究所普遍采用,更為分子遺傳學所必需。分子遺傳學中的重組DNA技術或遺傳工程技術已逐漸成為遺傳學研究中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