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正從沒想過要把某位合作夥伴變成自己打工仔的想法。
可對他來,就算是未來前途無量的酒店業務,也隻不過是他旗下產業的一部分,因此,嚴格從商業地位上來,翁晉君和他是不對等的。
既然不對等,那吳正就得讓他習慣一點,那就是不要什麼事情都來找自己,去找沈默才是他正確的選擇。
而且,從工作程序上來,吳正這麼做也是必要的。
既然他已經把事情全權交給了沈默負責,那他就是和翁晉君的合作對口人,如果翁晉君啥事都來找吳正,那樣反而會讓沈默畏手畏腳。
在職場上,既忌諱下級越級上報,也忌諱上級越級過問具體的事情。
待翁晉君接受了這一事實後,吳正打發走了他,卻把馬麗留了下來。
他還要跟她聊張穎的事。
可馬麗卻先跟他起了另外一件事。
“陳信助先生那邊堅持不同意我們提出的合作原則,他要按我們國內的價格來進行采購吳氏企業的商品。”
這是一個讓吳正很生氣的消息。
按照吳正的想法,一旦吳氏企業和陳信助之間的貿易合作洽談成功,吳氏企業就會去申請出口貿易資質,並開始生產相關商品的出口版本,也就是根據國外的消費特點更換特別的包裝。
但這種貿易合作有一個原則,那就是出口產品的售價與國內是有區別的,相對會高一些。
原因很簡單,因為彙率和物價的差別,一種在國內賣10元的產品,到了美國可能會賣上-美元,這中間存在著巨大的差價。
既然是合作,那這中間巨大的利潤,理應由合作雙方以共贏的原則來分享才對。
因此,吳正早就跟劉誌軍下了指示,合作可以談,但出口商品的供貨價肯定會比國內要高一些,這是原則。
這也是國際慣例。
一種出口商品的定價,不是按本地的成本來定,而是按照目標市場的行情來定。
很顯然,現在陳信助的胃口有點大,他想獨占其中巨大的利潤。
吳正怒了,他直接給劉誌軍去了個電話。
“立即終止跟陳信助的談判,改跟孫清河談,如果再談不攏,我們就做好親自去國外拓展市場的準備。”
吳正真的怒了。
就算陳信助是紐約華商總會的副理事長,就算他是自己邀請過來的賓客,可對於這種過於貪婪的商人,他寧可不賺那筆錢,也不會再跟他合作。
貪婪是無止境的。
一個合作夥伴,如果合作還沒開始,就隻想著把所有好處往自己兜裏裝,那這樣的合作夥伴是很不靠譜的,就算經過討價還價勉強能達成合作,以後也還是會有無窮的隱患。
因此,這樣的夥伴,不如一開始就不要。
在這一方麵,吳正非常果斷。
可決定做出後,他卻不得不考慮相應的後果。
和陳信助終止合作談判本身倒沒什麼。
國外市場那麼大,具備分銷能力的又不止陳信助一家,比如孫清河或者其他貿易商都可以取代。
退一步,就算找不到合適的貿易合作夥伴,吳氏企業直接去國外成立銷售公司也未嚐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