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3章 媒體的良心(2 / 2)

重大新聞出來了!

吳大廚竟然要告《長市晚報》,這絕對是重大新聞!

道理很簡單。

據大家所知,吳大廚隻不過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民營企業,而《長市晚報》卻是國有的媒體,是政府相關部門監管的公辦報刊。

如果吳大廚狀告《長市晚報》的話,這無疑相當於民告官啊!

在這個年代,民告官絕對是大新聞。

在1988年,新中國第一例民告官發生在溫州,當時一位農民因為自家房屋被強拆,一氣之下把縣長告上了法庭。

在這件民告官案例中,引發的事情原委根本就不值一提,但因為是第一例民告官案例,使得這件事在全國都鬧得沸沸揚揚。

在場的新聞媒體記者們稍稍回想了一下,似乎國內暫時都還沒發生過民企告官方媒體的新聞,最起碼在湘省暫時還沒有過。

這絕對是大新聞啊!

同行是冤家!

這句話用在新聞媒體身上也合適,畢竟大家在搶新聞報道、營造影響力等方麵的競爭非常激烈。

因此,在場的媒體記者們,除了《長市晚報》的記者有點難堪之外,其它媒體的記者們立即對此事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請問沈先生,吳大廚之所以有這樣的打算,是因為你們自信很無辜嗎?”

“我過,是否無辜,我們了不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安全檢測中心會告訴大家答案。”

沈默直接報出了湘省最權威的檢測中心的名字。

記者們又是一片嘩然。

吳大廚敢請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來進行檢測,這明他們對自己的產品有十足的信心。

如此一來,明吳大廚真的很有可能被詆毀了。

大家的關注點立即完全集中到了狀告《長市晚報》的事上。

“沈先生,《長市晚報》可是長市市委下轄的報刊,你覺得吳大廚有告贏的希望嗎?”

“我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它不會因為被告方的背景是政府,而對其有所傾斜。”

對於這個問題,沈默直接回起了套話。

“沈先生,請問吳大廚狀告《長市晚報》,希望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呢?”

這個問題沈默稍稍斟酌了一下,然後回道:“我們的要求不高,一旦我們勝訴了,我們要求《長市晚報》在報紙上公開發表聲明向吳大廚道歉,此外,我們還會要求其賠償我們一元錢的名譽損失費。”

媒體們又是一片嘩然。

這個要求還不高?

一元錢的賠償標的卻是不高,可問題是讓《長市晚報》公開刊登道歉聲明,這一點可能嗎?

這可是讓《長市晚報》自己打自己的臉啊!

對此,大家很是抱以懷疑的態度。

可記者們是非常開心的,因為現在不僅有了大新聞,接下來還會有大熱鬧看。

唯有《長市晚報》的記者不啻地問道:“沈先生,你不覺得吳大廚的這個要求有點過分嗎?”

沈默笑了笑,回道:“我過,既然你們的報道違背了媒體的良心,那你們就得為此負責任。”

媒體的良心,沈默又一次提出了這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