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多年裏,我平均每年出版一部長篇小說,習慣了小說創作。對於人物傳記或者說紀實文學這樣的題材,涉及不多。
我並沒有想到,也沒有準備寫這樣題材的作品,然而一個特殊的機緣,這個任務也是被動地落到我頭上的。
就這樣,我接受了為江蘇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省委書記韓培信同誌寫回憶錄的特殊任務。回憶錄是追記本人或他人過去生活經曆和社會活動的一種文體,它具有文獻的價值。回憶錄大都是第一人稱,作者以自己名字出現的。為此事,我確實糾結了很長時間,像韓培信這樣德高望重,在江蘇有影響的人物,2000年,阮波同誌曾經寫過一本14萬字《從孤兒到省委書記》一書;起初,我想推托,理由是,我是寫小說的,不適合寫回憶錄這類題材。半年多後,那個同誌再次找到我,我方知為韓培信寫書的人還沒有落實。我自感盛情難卻,便接受了這個任務,但是感到壓力很大。當然,我既然接受寫這樣一本書的任務,我就警告自己,要發揮我的專長,努力把這部書寫好,而且隻能成功,不能失敗。不僅要讓韓培信以及他的家人滿意,而且要能夠滿足廣大讀者的閱讀興趣,達到一定的水準和高度。
我接受任務後,首先是書名問題,這是我寫作習慣。經過慎重斟酌和思考,我將這本書定名為《百年跨越》,這個書名得到了韓培信本人和他身邊同誌的認可,我把原先所有的創作計劃都擱置起來,把所有的“文債”都往後推,把家庭、生活中的一切瑣事都拋開,全力以赴《百年跨越》的耕耘。
接著,我必須研究回憶錄和傳記的區別。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敘述角度,回憶錄相對來說比較主觀,主要依據主人公自己的記憶,觀點,角度;傳記就不一定是主人公自己的口述,可能是作者自己搜集資料,也可能有主人公的參與,相對來說比較客觀。
這樣,我基本把這本書定位為紀實文學。紀實文學是通過對典型人物的生平、生活、精神等領域進行係統描述、介紹的一種文學作品形式。作品要求“真、信、活”,以達到對人物特征和深層精神的表達和反映。人物傳記是後人或人物資料的有效記錄形式,對曆史和時代的變遷等方麵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司馬遷是第一位史傳作家,他的《史記》中的“本紀”、“世家”、“列傳”,幾乎都是優秀的傳記文學作品,一些曆史人物傳記具有強大的藝術魅力。《史記》的誕生,是中國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魯迅先生在他的《漢文學史綱要》一書中稱讚《史記》是“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此外,像魯迅的自敘性散文《朝花夕拾》、郭沫若的長篇自傳《反正前後》、《創造十年》、《革命春秋》等,也可以看作是傳記文學作品。建國後,隨著回憶錄和人物傳記等文體的繁榮,這種情況有所改觀,陸續產生了一些有影響的作品,傳記文學出現興盛的趨勢;特別是一些英雄模範人物的傳記文學作品,比如吳運鐸的《把一切獻給黨》等,成為流傳很廣的青年讀物。
徐遲的《哥德巴赫猜想》揭開了新時期紀實文學的第一頁。
我把《百年跨越》定義在紀實文學的範疇裏,是從文學的角度寫紀實。
正如李輝在《南方文壇》2009年第1期撰文說:“紀實文學,是指借助個人體驗方式(親曆、采訪等)或使用曆史文獻(日記、書信、檔案、新聞報道等),以非虛構方式反映現實生活或曆史中的真實人物與真實事件的文學作品,其中包括報告文學、曆史紀實、回憶錄、傳記等多種文體。”
紀實文學是一種在真人真事基礎上塑造藝術形象,以文學手段及時反映現實生活的文學體裁。
茅盾對紀實文學的解釋是:紀實文學是散文的一種,介乎於新聞報導和小說之間,也就是兼有新聞和文學特點的散文,運用文學語言和多種藝術手法,通過生動的情節和典型的細節,迅速地,及時地“報告”現實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的真人真事,因為它必須充分地形象化。必須將“事件”發生的環境和人物活生生地描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