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美人與美(2 / 2)

這時若是有一壇酒,把酒迎風,人生豈不快意快哉!

所幸後土有酒,且還隨身攜帶,烈酒下肚,熱辣嗆人,灼人肺腑,後土站在墳頭,望著滿地泥濘,和自己那一雙沾滿髒泥與草屑的白鞋子,皺了皺眉頭,環顧四周,竟無處落腳,更別提想稍坐片刻。

無奈之下,隻得取下石棺,放在墳頭。

石棺甚重,墳頭立刻被夷為平地,後土一邊坐在棺蓋上,一邊輕聲念叨著:“鄙人後土,初登寶地,恰逢雨,無處棲身,借汝墳頭一坐,抱歉,抱歉!”

罷,便又仰頭看著那霽月,沐著清風去了。

來也奇怪,在今日這陰雨連綿的日子,本該烏雲濃密,可竟能看到明月當空,實屬稀奇罕見。

可這些,後土都沒有注意到,即便注意到,他也不會在意,他當然不會在意,因為,他一直在等一個人。

……

……

冷月興,寒風住,那個人還是沒有來……

後土又喝一口冷酒,彈一支曲子,唱一首歌……

林梢影動,後土嘴角微挑,向後拋出一壇酒,道:“來了?”

“來了…”

身後的黑暗中,傳出一聲沉悶的應答,如磁鐵相擊,攝人心魄。

身後的黑暗中,緩步走出一人,麵如冠玉,細眉飛揚,眼若寒星,一頭烏黑的長發,既不束紮,也不攏起,就那樣隨意地披散著,遮住他大半臉龐,他便如畫中走出的君子,仙氣翩翩,氣質如幽如蘭,尤其是在月光下,臉色蒼白,舉動行止間,中規中矩,倒像是個尚未出閣的少女,仍顯羞澀嬌嗔。

隻是現在,他的右手偏偏抓著一壇酒,修長纖白的手指,輕搭壇沿兒,舉起酒壇,任憑酒水傾瀉而下,入口,入喉,打濕衣裳。

美人與酒,自古以來便是令無數男人心馳神往的兩樣東西,現在,這兩樣絕美的東西,就這樣赤裸裸地擺在世人麵前,沒有人可以不動心,哪怕是聖人也不能。

可後土卻偏偏不去看他,在他的眼中,隻有美酒,沒有美人,如果真要他,什麼是這世間最美的東西,他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是他的“美人”,他親手造出的“美人”。

美人都是有生命的,可真正能夠讓他駐足停留的,隻有那些沒有生命的“美人”,也並非隻有美人,從到大,他對於一切沒有生命的東西,都有著異乎尋常的執著,他總是慧眼獨到,能夠發現那些已逝生命中的美,所以,他為了看清一隻老鼠的“美”,便隻有親手殺掉那隻老鼠,對於人,他也向來如此……

他自便對屍體有著近乎狂熱的迷戀,以至於病態。

他越是迷戀一個人,便越想得到那個人,得到那個饒屍體。

所以,他越是喜愛一個人,便越會千方百計地殺死他,得到他的屍體,因為,隻有屍體,才永遠不會背叛他,遠離他,對於這一點,尚處幼年時的後土,便已深知……

後土的童年,是極其悲慘與不幸的,苗疆趕屍一派的沒落,族饒追殺,他從便過慣了提心吊膽,顛沛流離的生活,親眼目睹父親的死亡,噴薄滾燙的血液,濺到他的臉上,娘親的拋棄,在無數個東躲西藏,徹夜難眠的夜裏,陪伴著他的,隻有一隻麻雀,一隻麻雀的屍體。

麻雀是他捉來的,初時,麻雀總是想要逃跑,他便用繩子將麻雀拴在手上,可麻雀即便掙脫斷了腿,也要飛翔。

那一夜,他親手折斷了麻雀的脖子,這一次,麻雀再也不會飛走了,他永遠地留在了後土的身邊,自那之後,後土便一直帶著麻雀,直到麻雀腐爛,生蛆,終成一堆枯骨,他便將麻雀的枯骨幹嚼了,生吞了,這樣,這隻麻雀一輩子就都會跟著他了,永遠都不會背叛他……

從那時起,他便深信,隻有死人才不會謊,隻有屍體才不會背叛……

那一年,他隻有九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