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點燃蠟燭有可能被喪屍看到,可它的作用還是明顯大於害處的,比如說它可以驅趕恐懼。
“點蠟燭我會很不舒服。”J大小聲的說,見我沒說話他繼續解釋,“蠟燭的光隻能照亮自己周圍的一小片地方,反倒因為看不清別的地方,讓自己有一種被無數雙眼睛偷窺的錯覺。反倒是什麼也不點,讓自己和黑暗融為一體更有安全感。”
J大說的的確很有道理,你可以想象這樣一個畫麵,你蜷縮在小小的帳篷裏,整個世界除了這裏微弱的燭光外都是黑暗一片,別人可以隨便看你,你卻什麼也看不到,想想就讓人頭皮發麻,更有安全感的方法就隻剩下熄滅蠟燭了。
沒辦法,我隻能和J大在黑暗中度過剩下的二十分鍾,其實基本上都是無聲狀態,著急回去睡覺的他不想說話,越來越困的自己則抓緊一切時間打盹驅趕倦意。至於氣氛沉悶尷尬什麼的,難道我倆不是冷場老王子稱號的有力爭奪者嗎?
忘了那句話是誰說的了,意思是真正的朋友其實是彼此在一起什麼都不說,也不會覺得尷尬的人。
二十分鍾很快就過去了,J大和我打了個招呼就回房間休息了,兩個小時之後是四點,那個時候老畢會來接替我——前提是他能夠起來。其實那個時間段人很容易放鬆,因為再過一會兒天就大亮了,警惕性也隨之下降。
J大回去後,回到帳篷裏的我望著放在墊子上的蠟燭發呆,要不要點呢?這個世界上恐怕沒有幾個人不害怕黑暗,這種恐懼從心理學分析甚至可以追朔到人類幼兒時期……好吧,我不應該說這麼多廢話,其實自己也不喜歡那種感覺別無數人偷窺的感覺,所以我做了和他一樣的決定:不點蠟燭。
可是黑暗不僅令人感到恐懼,同樣也會讓人犯困,當我習慣了室外的低溫,困意再次向自己襲來,眼皮變得很沉,很難集中精神。沒辦法,隻能時不時的掐自己一把來提神,後來掐的都有些麻木了,這麼下來總不是個辦法,太自虐了。最後還是靠蠟燭,我拿出打火機先把蠟燭點燃,久未見強光的眼睛瞬間被刺激到,隨即整個人就會精神一些。然後把蠟燭吹滅,過一會犯困了再重複剛才的程序……反複幾次,整個帳篷裏就彌漫著蠟燭油難聞的味道,聞了一會整個人更加的迷糊,沒辦法,自作聰明的我隻得呆帳篷外透透氣。
總之自娛自樂了兩個小時後,老畢沒有來接替我,沒辦法,我隻能盡量堅持,然後在不知不覺中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