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章 正當防衛(2 / 2)

“大大哥,打掃衛生!”

“我聽見了!”

這個時候來打掃衛生,這麼早?“告訴他們,我們沒起呢,讓他們晚點兒來!”

“外麵的人聽著,我們還沒起呢,你們晚點兒來!”

螃蟹人,為啥不把他們叫進來先動手?這就是哲學問題了。究竟是先有蛋還是先有雞的問題。人家要吃你,隻不過是個構思,還沒有成為事實。沒辦法去起訴人家,得等外麵的人把他們吃了,有憑有據才好定他們的罪呀!

聯邦內公認的法律體係,都講證據。如果有人拿著槍對著你,恰巧有某文命的法官經過,你猜他會怎麼做?

法官會上去勸解拿手槍的人?不對,嗬嗬嗬。勸解他人,那是影響他人的判斷,妨礙他人的自由。法官會走到被槍指著的人附近。然後專心的盯著槍口的指向和對方扣扳機的手指。

如果沒開槍,皆大歡喜,大家都散了。今天來的這位兄弟,看來是鐵了心了,砰的一聲,槍響了。法官,沒動。嗯?為啥沒動?沒打中,這槍不能算證據,我就當沒看見。

被槍指著的人,慫了附近沒人,就三個人。這人對法官說:“法官大人,救救我!我不想死!”

法官兩手平攤,“兄弟,很遺憾,我不能阻止他想你開槍。那是妨礙他人自由,是違法的!但是如果他開槍打死你,我能用子彈定他的罪!”。被槍指著的人,崩潰了。

法官,看著幾米遠的槍手,“來,兄弟,你站好,你看剛才亂跑,人家沒打中。我怎麼定他的罪?這家夥罪大惡極,我們沒證據。你站好了,他把你打死了,我好那子彈將它送進監獄!來來來,站好,別亂動!”

槍聲,終於再次響了,這一回,被槍指著的人就沒那麼幸運了,被打中了。在看法官,一個健步就飛了出去。直奔中彈的人的身後。撿起了那枚穿過受害人身體的子彈。回來抱起了受害人,“法,法,法官,他開槍,打,打,打我!”

受害人閉上了眼,帶著無盡的遺憾,還是歸位了。法官,起身,走到開槍的人的麵前,“兄弟,你攤上事兒了!你攤上大事兒了,跟我走一趟吧!”。

開槍的人,心裏咯噔一下子。完蛋了,這回完蛋了。自己怎麼就這麼衝動呢!哎,沒打中多好!現在想什麼都完了。我已經看破紅塵,這個世界,我在無留戀。哥也算是條漢子,不跑了,判完了給哥來個痛快的。

正如所料,取證,審判一切都很順利。法官判了,有期徒刑,一萬年。看來自己骨頭都要爛在監獄裏了。殺人的人,想到了冰冷,陰暗,潮濕,狹窄的牢房。哎,此生難過了。

不過,事情的發展好像有超出預期了。冰冷,陰暗,潮濕,狹窄,那是以前。自從我們文明進行人權改革以後,監獄的條件好多了!

文明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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