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人討厭的哲學(1 / 3)

1787年,一群美國人在費城的一個房間裏日夜不停地爭吵。他們要做一件造福千秋萬代的事情--為新生的美利堅合眾國設計一部憲法。

應該說,他們的工作非常成功。因為到今天兩百多年以來,這部憲法幾乎沒有大的變動,美國的製度也成為世界很多國家效仿的對象。

但可能很多人想不到,這部憲法還有一個奇特的副作用--它能徹底改變我們對西方哲學的看法。

關鍵是它的陪審團製度。

美國的陪審團製度從英國繼承而來,曆史也不短了,但要讓咱們看來實在是古怪至極。首先“陪審團”是一個誤導人的翻譯,英文原詞沒有“陪”的意思,原意大約是“臨時裁決委員會”。在法庭上陪審團是負責裁決的主角。法官才是陪襯,隻能做做解釋法律、引導庭審之類的服務工作。

讓我們難以理解的是,美國陪審團的成員都是普通老百姓。法庭對他們的學曆水平、法律知識幾乎沒有任何要求。一個小學水平、沒學過法律的人,也能有權決定犯人是不是有罪。

所以在美國,一個億萬富翁該不該破產的命運可能就掌握在一個不愛讀書不愛思考隻喜歡喝啤酒看脫衣舞的藍領工人的身上。咱們這裏肯定會有不少人覺得,這不是亂彈琴嘛!

但在美國人看來,這種製度有個很大的好處,就是能保證每個案件的裁斷都符合大眾的道德觀。這能避免法律人士憑著專業優勢玩弄法律條文,也能用來對抗失去民心的惡法。所以至今被大多數美國人所接受。

這事兒對哲學有什麼影響呢?我們來看另一個曆史事件。

就像我們的聖賢是孔子一樣,西方人也有自己的聖賢,就是蘇格拉底。蘇格拉底的人生比較簡單,概括起來就兩句話:

他喜歡問別人問題,然後被判死刑了。

聖賢的犧牲當然是偉大的、悲壯的。蘇格拉底被判死刑這事廣為後人傳頌,不少藝術家都創作了繪畫、戲劇來歌頌他。

但是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件事:蘇格拉底是被雅典的陪審團判死刑的。

注意,這個雅典陪審團不是貴族陪審團,不是宗教陪審團,是真正的人民陪審團。在成員要求上,除了性別必須是男性以外,其他條件和美國今天的陪審團一樣:都由普通老百姓抽簽組成,不論職業,不論學曆,不論官階,隻要是成年的雅典公民就行。

不難理解,理論上陪審團成員越多,斷案就越客觀。出於成本考慮,今天美國的陪審團隻有12個人。

審判蘇格拉底的人民陪審團有多少人呢?

500人。

多少人判蘇格拉底死刑呢?

360票比140票,高票通過。

蘇格拉底的案件常常被人當作“民主暴政”的例子。說明多數人的民主在錯誤的引導下也會作出邪惡的判決。

但要注意,法庭給了蘇格拉底充分辯護的機會。

按照色諾芬和柏拉圖的記錄,蘇格拉底在法庭上一一駁斥了所有控罪,發言雄辯有力,用詞通俗易懂。別說是當時的希臘人,就算是在幾千年後的今天,重讀這份文獻都會讓人忍不住認同蘇格拉底。

那麼,人民陪審團堅持判蘇格拉底有罪隻能說明一件事:

人民真的想讓他死。

蘇格拉底到底哪裏得罪人了呢?

按照後人的記錄,蘇格拉底這輩子做得最多的事就是問問題。當然,他不是一般的問。他專挑別人的漏洞,每次都能把對方問得頭昏腦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