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夏又仔細地從上往下看了下站在她麵前的律師,沒錯,就是他,當初耍心機地搶走了他們組的名額,良夏當時就很無語,一個男的都不敢正大光明的和她較量。
這樣的人又怎麼會當個好律師!
良夏也笑了笑,“是王律師啊,曾經“並肩作戰”的好夥伴,不過,當時你的“實力”比我強所以留在了那個事務所,而我就沒你那麼好運了,畢竟實力不如你。”
良夏故意學鍾南往常的語氣頓了頓,“不過,看來在好的地方並沒有讓你進步啊,現在你可能要輸給我了。”
良夏故意這樣譏諷他,不是她小氣的還記著當初那件事,雖然他當初做的是有點過分,讓她把所有的苦都吃了,最後拿好處的卻是他。
良夏為此還委屈的跟鍾南哭訴,鍾南那時怎麼說來著,他說為了這點小事不值得她哭,以後也用不著她來賺錢。
可良夏當時心裏就是難受,她知道鍾南這樣說已經是在安慰她了,可她就是過不去心裏那道坎兒,主管都和她說了不出意外的話要留的很有可能是她。
天知道那時候良夏有多高興,她還回去和鍾南炫耀自己會在口碑很好的事務所任職,她將來會成為家喻戶曉的女律師,甚至她還讓鍾南答應以後他的公司要聘良夏作為公司的首席律師…
可天不遂人願,經過那件事以後良夏才明白原來一個人即使做十件好事都抵不過犯一個錯效果來的猛烈。
在事務所通知良夏過來實習的時候良夏都要開心瘋了,連著幾天神采奕奕笑容燦爛,雖然良夏平時笑容也很燦爛,但那幾天的笑連鍾南都被感染到,心情變得格外好。
良夏實習期間把能幹的事兒都攬在自己身上,像跑腿買飯打水這種事幹了無數回,更別提她一個人承包了幾乎整個辦公室人上庭時的助手,拎包拿資料隻為了能坐在旁聽席上吸取經驗,能在律師下庭以後給她的建議……
而和她同時進來的同一個組的實習生王強,卻從來沒有像她一樣,他隻是幫忙整理一下資料,也會跟著去出庭,但沒像她這樣跑腿,導致大家都對他有些議論,因為實習生就要有實習生的樣子,這似乎是行業的規則。
因此良夏也沒少找他討論這件事,良夏不想因為自己太過於想留在這裏而顯得他會格格不入,其實良夏一直以為是自己做的太過分了,良夏勸他和自己一樣做事情,但被他拒絕了,良夏沒有很傷心,因為良夏覺得王強很有能力,他有自己的驕傲也是能理解的。
不像她自己隻能靠勤奮來爭取留下的機會,而王強肯定會被留下吧!主管那天不是說可以調劑的嗎?她去另一個部門也沒關係。
可萬萬沒想到王強早就針對她計劃好了方案。
想起那件事良夏就很憤怒,那個案子的資料她明明就給了要開庭的律師,可那個律師卻說沒看見資料,而且當時他開庭時間已經要到了,所以沒帶資料就走了,雖然後來良夏又重新打印了一份送到法院,結果還是以敗訴落幕。
火上澆油的是委托人是他們所裏的大客戶,這場官司對這個大客戶來說好像很重要,所以,很明顯的官司一輸人家也沒必要再做回頭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