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看來,像是林陽這樣的年紀,能夠賺到這麼多錢,已經算是不易了,怎麼還願意主動降價,而選擇保留版權?
林陽臉上的笑容依舊:“正是因為留下版權,以後才有合作機會。”
李菲妮和陳麗華頓時一凜,被林陽堅定的態度給震了震,其已經得很決絕了。以後合作甚至這次的合作基礎都是建立在林陽必須擁有著版權。
陳麗華頓時覺得,自己似乎是有些覷眼前這位年輕人了,不僅寫歌厲害,其他方麵同樣很堅定。
林陽也懶得去過多的解釋!
版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她們現在不明白,等到以後就會慢慢清楚了。
歌可以給你出專輯,但是無論是署名,但是版權,必須在我的手中,這一點不容許有著絲毫的退讓。
“好,我答應你。”李菲妮沉默了許久,總算是拍板決定了:“版權歸你,歌歸我就行了。反正我就是出專輯,至於其他的,管不了那麼多。不過價錢恐怕是要低一點了,希望你能夠理解。”
林陽頜,這個他自然知道。
“就折個中吧,二十五萬怎麼樣?”李菲妮問道,沒有全版權,價值自然大大的下降了。
李菲妮這樣的價錢,其實已經有些溢出了,她不比易沁。
易沁是沒得選,而她的地位火爆程度,儼然比易沁不知道好多少倍,她還有得選,出這樣的價錢,明顯是有些想要跟林陽示好的意思。
林陽也沒有覺得什麼,畢竟歌手能夠跟作曲家打好關係肯定不會交惡,誰都不知道以後會不會有求於人家。
就如同演員要跟導演打好關係一樣同理。
“可以。”林陽自然是沒有什麼意見,這個價錢,也是在他的接受範圍之內。
既然決定了,大家都是幹脆的人,也懶得去麻煩。
就近打了兩份合同,林陽和李菲妮每人一份。
這歌曲,就正式成為李菲妮專輯之中的一員了,而且還是主打歌的位置。
不過署名則是易耳公子,與此同時,林陽的卡裏麵也多出來二十五萬塊錢。
他忍不住感慨一句:“還是賣歌賺錢啊。”
甚至都有些猶豫,以後要不要靠著賣歌,自己也可以生活得很滋潤,也不用那麼累。
但一轉念就被他給甩出腦外了,這可不是他的性格。
況且他還有很多事情沒有做呢,怎麼能夠就這樣選擇放棄?
“好了,謝謝林陽弟弟啦。”簽了合同之後的李菲妮也是笑顏如花。
林陽對於她這個稱呼,無言吐槽,隻好道:“我剛才的那個版本已經錄製下來了,等到出來之後,我把錄音給你。”
雙方自然是交換了聯係方式的!
“嗯好,姐姐還有點事情,就先不陪你了,本來還想請你吃頓飯的,看來隻能夠下次了。”李菲妮遺憾道。
林陽道:“沒關係,下次再見。”
“拜拜了!”
林陽看了一眼色,已經開始昏暗下來了,一下午又是這麼過去了。
剛準備回錄音室,把自己錄製下來的歌曲拷貝,結果口袋裏麵的手機,卻是震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