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七章 五嶽真形止幹戈(五)(2 / 2)

科曰:尊初得成道,聽許男子出家,未審女人從何乃得入道?答曰:尊因地諍信夫妻結果成,遂為元始,因許男子通令出家,妻以果地中候大夫人之稱,亦許女人相係入道,轉經度戒之後大洞女官。男見女子入道,受老君自然法已,即須敬禮,依法引接,為能紹隆聖種;見其有過,不得罵詈誹謗。若治籙童子,須禮大洞女官,為敬法故也。

科曰:他人舍田宅、園林,為人侵奪,若為處分。答曰:若有信敬舍施,為人侵奪,報本舍施主,令其轉貨。

科曰:若於道路,逢見師主及師主知故,皆以下風避影,不隔越道路而與共言,當以曲腰折身,有言則對,無言則退也。

科曰:隨從尊者出入,當為提持機杖、鞋履。登危臨閘當以親侍左右,兩手提攜,不得散手遠離老少別朋。

科曰:夫為弟子之禮,出則啟白,還則省慰,問訊上下,乃複常業也。

科曰:眾有疑惑,我不勸成;眾有評論,我所審察;眾有擅造,我從眾宜;眾有行遊,我不矯俗。自恒卑退,尊敬前人。

科曰:為師主大德存眾之法,寬弘以立節容物,慈愛以約眾,行事以眾勤,朝修以肅敬,上乃平不異心,下無怨色,斯為大德者矣。

科曰:為人自己有善行,當與在下共之,勿自取歸己。

科曰:學道者,不他人過,不揚己之能,不拒人之諫,不見己之怨也。

同學緣第二

《太真科》曰:籙生同門、同誌,更相切磋,共宣妙化。生與大生,言傳生,不得謾語。若仆,可得兄弟齊心一意,明詳科法,為人行事,唯精唯嚴,執憲秉儀,不可息替。自求吉福,為他祈禱,無有二心,專篤懃行,化惡為善。違科,五刑論也。

科曰:同學法眾,縱複才德實勝前人,名年在後,猶應敬讓。若前人推之,因讓勿飾;若彼加我,我誓不報;儻來崇我,我誓不敢。當時不獲已,事勢所須,或宜師我,我又三讓,後雖在位,心猶敬前,邇無敬儀比常例。又相知者,道念誌同,號之為友,此心友也。雖同學道,誌操非堅,此泛交也。其麵交瞻其顏色,欲結交跡而無交心,其例甚眾,大略有五:一者門戶由來相似,二者仕宦階級相關,三者位卑而有勢,四者馱賤而有財,五者年色相類。皆為俗交。學道心交,擇人采誌同者,貴不黷棄於下賤,賤不諸求於高貴,忘年忘勢,唯誌道同。違者,七刑論也。

科曰:前雖結交,後名宦有別,或為師長,或為師友,或為臣下,皆解交,執當時之禮。若上命不解,皆須謙下為交。在上,不得呼下解;在下,不呼上結義,上命之也。司府受煉,相火成罡。梁為宰,同感炎光。樞機輔弼,星列玄章。育精大明,赤車淩芒。煉化神府,表裹俱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