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待就是一整天,已經晚上,一盞盞街燈烘托著孤寂的夜晚。一家店放著洛天依的一首歌——《東京不太熱》。我還記得歌詞中有讓人心酸的一段話:
悄悄看外邊的情路曖昧牽著手
你也牽著手
是左手牽右手
……
回到艾宅的時候才剛剛七點半,兩方的家長都在客廳。
我沒有理會他們,直接走向樓梯,
“昕熙,過來。”艾爸爸叫住了我。
“不用您說什麼,我自己會回英國的。”我沒有停下來,繼續沿著樓梯往上走。
“做了見不得人的事,拍拍屁股想走人了?”吳苗苗的父母不顧門衛的阻攔直接闖到客廳。他們來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真是諷刺。
我在樓梯上停下,以王者的姿態俯視著他們:“見不得人的事?是在說你們的二女兒嗎?確實聽見不得人的。”
艾爸爸斥責的說道:“昕熙,住口!下來!不準對客人無禮。”
“客人?是他們自己闖進來的,不速之客而已。”
“哼,你這種態度,信不信我上法院告你,竟然開車撞我的女兒。女孩子家家,這種事都做的出來。”吳媽媽十分氣憤。
這又是哪門子的謠言,姐姐那晚根本沒開車,還在世紀大廈待了兩個小時。
“昕熙!你怎麼了,怎麼做這種事。”白爸爸實在看不下去。
沒等到艾爸爸的質問,我從樓梯上下來,走到他們夫妻麵前:“把話說清楚。”
“說清楚?你不比誰都要清楚嗎?要不是你開的車,我女兒至於每天躺在床上嗎,要不是搶救及時,我女兒的腿就要殘了。”
“憑什麼說是我撞的?”
“我女兒看見了。”
“這種笑話都說的出來?我怎麼舍得髒了我的愛車?”
“你。”
艾爸爸質問道:“昕熙,到底是不是你做的?”
“我的意思清楚了,信不信是你的們的事。我是有動機殺她,但我嫌髒。”
吳媽媽委屈的擦著眼淚:“艾昕熙,你到底和我女兒發生了什麼,你們以前不是好朋友嗎?”
“朋友?她不配。要不是她,我至於差點殘了一條腿嗎?要不是她,我至於和白玄分手嗎?”
白玄…這一輩無法抹平的傷疤,就是吳苗苗親手留下的。
白媽媽抬起頭看著我,低聲問道:“是因為吳苗苗才和玄分手的是嗎?為什麼?”
“因為人家喜歡當小三。”
“真沒教養。老艾,怎麼說我們都是好幾年的兄弟了。”
“老吳,我會好好管管她。昕熙!你去哪。”
我沒有理會他,小跑著出去了。到別墅外,讓管家準備車,我要去醫院,去問清楚,不是因為吳苗苗比我重要,而是知道吳苗苗說我撞的人,推測我安然無恙,所以才去陪吳苗苗的沒有來找我,是不是這樣的,白玄,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