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同學(2 / 2)

阿密特聞得駝鳥怪叫,差點沒掐死它:“什麼?你有恐高症!那你剛怎麼還說自己是飛行冠軍?”

這一可笑的、沒來由的突發狀況,惹得一脈跟消逝啼笑皆非。

“駱駱……”大鳥嘴邊滲出些許白沫。

“什麼?你參加的是低空飛行賽!你怎麼不早說,現如今該怎麼挽救?”阿密特大喊大叫,一時束手無策。

“拿布條蒙住它的雙眼,你指揮它飛。”一脈撕下自個的衣袖,遞給阿密特。

采用一脈的權宜之計,一行人拿“病鳥當好鳥使”,乘坐這頭“恐高鳥”驚險連連地飛到了阿斯瑪平原。途中,阿密特抽空跟一脈他們講述了平原上的好多神奇生物,當然少不了要談及敵我兩軍各自的優劣情勢……

時不時,一脈就要想起無名烈和查爾斯那一組的進展?

為躲避追捕與盤查,無名烈和查爾斯一路上餐風露宿,耽擱了好些天。阿烈又特地去買來染發劑和眼鏡,給查爾斯弄成“黑發眼鏡妹”,方掩人耳目,得以經由沿海小路混進城區。

這一天晚上,他們來到了古根郡。這是阿烈的兩位小學同學——凱克和包恩居住的城市。

他們哥三是學生時代的死黨,長大後各自奔天涯。猶記當初,阿烈躊躇滿誌,要名列全世界最受女生歡迎榜單的榜首;

凱克想法單純,隻求做名稱職的快遞員,完成每個人的托付;

包恩夢想開家建築公司,自己做老板,蓋摩天大樓。

縱然鐵哥們已經天各一方,如蒲公英的種子飄向人海茫茫,但他們依然不忘兒時的夢。目前,哥們幾個隻有無名烈尚未完成夢想,還與之背道而馳。

晚間八點半,阿烈用公共電話約兩位同學到一家地段僻靜的咖啡廳見麵。地方係查爾斯選的,怕阿烈酒後誤事,不然他們此刻會是在酒館或大排檔之類的場所。

阿烈邀請的對象都很好相處,他們不管過了多久,都把老大的話奉若聖旨。“大王”旨意一經頒布,二人立馬拋開手頭事務,哪怕有多麼要緊,也火速趕來赴約。兩狗腿子如期朝見了老同學、大哥大以後,雙雙喜笑顏開。他們在大庭廣眾下單膝跪地,同聲道:“‘左右護法’參見‘大王’。”

包恩和凱克地言行,勾起了“班大王”阿烈的童年回憶:無名烈、包恩、凱克、司徒冠的女兒小酒,四人是小學同學。他們共同度過許許多多難以忘懷的時光。時隔多年,老友重聚後最先討論的仍是,當初如何將快樂建築在小酒的痛苦上的那些缺德事(不在現場的小酒,此時狂打噴嚏!)……

查爾斯聽得汗顏,不敢相信有人能和這幫混賬東西相處六個寒暑?他轉移視線,欣賞鵝黃色的燈光,柔光溫馨了淡藍色的地毯。咖啡廳內不規整的擺放十幾套桌椅,光滑的大理石桌麵倒映出天花板五彩繽紛的影像,若幹張藤木座椅安放在側。每套桌椅前後各有一盞一人多高的立式台燈安置。

人不多,環境不錯。

不算高檔,貴在安詳。

它給每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一種置身事外的解脫感。

阿烈他們坐在靠近落地窗的桌椅,四個人分兩組對麵坐下。無名烈與查爾斯暫且擱置“去往文化城的事”不提,純粹跟兩位老同學共坐一桌閑聊。

“大王多年不見風采依舊啊。”凱克笑盈盈地說,“你在海格市領導群眾潑糞的事都傳到我們這來了。佩服!佩服!”他長得方臉大鼻,憨厚可親,模樣相當討喜,隨便幾句話就能逗樂眾人,“連跑路都不忘帶上這麼個傾國傾城的美人,豔福不淺啊。”

“沒什麼,這妞不過是我消遣的對象……”無名烈沾沾自喜地在同學麵前胡吹亂掰,什麼“毒打”、“吊打”等不人道的手段他是概不避諱,侃侃而談,就怕旁人聽不見。

被人這般羞辱,查爾斯縱使宅心仁厚,難免怒火中燒!漸漸的,王子額頭的青筋暴漲,勉強控製住,藤椅的扶手才不至於給他掰斷。若非身負重任,他定要暴打阿烈一頓!

包恩好像不在狀況內,隻知哥們是在開玩笑,一味地追捧:“大王就是大王,屬下五體投地。”此前談笑,他的表情都偏僵硬,貌似心不在焉。

“行了。”阿烈一擺手,“你們兩個狗腿子才叫改不了吃屎,以後少跟我來這套。我現在跟義父鬧僵了,連啥時候死都不曉得,還當個狗屁大王。你們倆要還當我是兄弟,今後就叫阿烈吧。”

“烈王…阿…烈,”凱克一時半會改不了口,“你跟無名老爹怎麼鬧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