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那些有關愛情的道理,我們都不懂5(2 / 2)

4.

我曾愛過你,想想就心酸。

傳紙條,想要證明給你看,不是隻有你才有別人喜歡,孤芳自賞給誰看。

賄賂你,想要變著法子對你好,不用掛著非分之想的招牌,至少不會輸你一等。

心流淚,強顏歡笑安慰你,情到深處必然受傷,不會讓你知道我傷得比你重,被你所傷。

從未說過喜歡你,是因為你早已在我心裏。

說與不說,就在這裏,躺在我心裏。

暗戀,即使外麵再怎麼風平浪靜,心裏早已千軍萬馬,所以隻要大動幹戈,縱然傷及五髒六腑,內傷一切,皮外不值一提。

暴雨狂風過後,寂靜山穀,終會傳琴音。

隻是物是人非,那份執著早已不在。

5.

為時已晚的不是你我,是真相的結局。

你說你喜歡我,自從早些年坐在我的前麵。

眾星捧月,唯獨我對你不理不睬,你倔強以牙還牙。

傳紙條,你先是驚喜,後是失望,失望我追的不是你,而是你的同桌。

我安慰你,你靠著我肩膀等著我抱你,我沒有讓你如願以償。

暗戀如間諜,打探軍情,同是臥底,奈何情深,向來緣淺。

明明是如此深愛,卻要裝作若無其事;

明明是如此的關心,卻要裝作毫不在乎;

明明是如此的思念,卻要裝作心無掛礙。

暗戀這種事,就像戴著耳機聽音樂,即使對自己是包裹全身的震耳欲聾,在外人聽來也不過是泄露的一星半點。

我們似乎都沒有聽到一星半點。

真是很好的臥底。

6.

記得一個故事,高三的同桌,喜歡一個女生,和他傳緋聞的是女生的同桌,一時沸沸揚揚,唯獨我看出來他的醉翁之意。

跟我當年一模一樣。

問過他一個問題。

平生做過最驚心動魄的事是什麼?

跟自己暗戀的女生聊天,說自己暗戀一個姑娘,總是有意識地說出一些跟她相關的關鍵詞,但又點到為止,不具體到某個特征,又擔心她一點也不會意,便又暗示一星半點,小心翼翼。

世界上最驚心動魄的事莫過於此。

這個姑娘不再是你。

你是昔日的煙火,她是未盛開的花。

你存在的意義,是我倉促青春中愛情的詮釋。

沒有忘記,卻不再提及,成了你和我的獨家記憶。我永遠不會遺失我跟你說那句話的表情,它鐫刻在我的毛發血液,我的歡笑淚水,我的山河歲月,我的人生百年。

你也不會忘記。

“同學,幫我把這個紙條給……”

一切都煙消雲散,記憶也將擱淺。

但我從未懷疑,愛你,是我做過的最正確的事。

即使從未告訴你。

連驚心動魄的文字遊戲都沒給你。

誰叫你也不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