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做如是觀。——金剛經
張辰光站在被告席上,聽到法官宣布二審改判無期之後,轉過頭,向旁聽席上看去。
他見到妻子已經是淚流滿麵。兩個妹妹和妹夫都在看著他,他微笑了一下。
他扭頭用帶著手銬的右手,扶了一下眼鏡。
閉上眼,張辰光心中默想:加拿大此刻正是午夜時分吧?Jasper小鎮上或許隻有幾盞昏黃的路燈,還在秋夜的寒風中閃爍吧。自家農場裏一對兒女都已經安睡了嗎?不知道小女兒是否又把被子踢到了一邊?兒子最近有沒有去農場邊那條寬闊的冷水河裏釣三文魚呢?
“鐺!”,法槌的敲擊聲把張辰光從思緒中驚醒。
“退庭!”,法官開始收拾起桌上的文件。
法警一把抓住了張辰光的左臂,帶著他向法庭外走去。
張辰光感覺到左臂上陳年舊傷的隱隱作痛。那是一位房地產競爭對手留給他的紀念。
在開往監獄的囚車上,一直在媒體上關注著這個案子的一位年輕法警笑著恭喜張辰光,由死刑改判無期。
張辰光微笑著感謝了對方的好意。
隻有他心裏清楚,為這個改判所付出的代價。
今天是個秋高氣爽的日子,張辰光透過囚車的天窗,看到了一塊純淨瓦藍的天空。他回憶起在拉卜楞寺見到活佛的那一天,天空也像今天這麼澄澈。活佛的開示讓他放下了自己二十多年苦心營造,日夜追求的浮華,去追求一些更加值得追求的東西。
但是最終,他沒能逃脫懲罰。
而命運的諷刺在於,今天他所受到的懲罰,卻並非是他自身所犯罪業所造成。
但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張辰光從一開始就已經預計到了今天的結局。如果讓他重新選擇一次,他的選擇仍是一樣。
除非,23年前他可以選擇。但彼時,選擇對他來說太過奢侈。
他選擇了終點。
起點,他無力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