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自序(1 / 2)

我的戶外行走,多隨朋友出去,朋友去哪,我也去哪。以前在新疆做過地質隊員,在甘肅做過測量隊員,所以行走於我是職業性的慣常。若在深山老林中走,也習慣於走最後一個,自恃經曆過野外的一些意外,有殿後的底氣。不是很想去的地方,給朋友拉了去,就當一回AA製的賬房先生,拿一個信封,袋了大夥的錢,每日的支出,逐一記在信封上,這蠻有意思。又一起喝酒閑聊,也是十分的愜意。至於去了什麼地方,看了什麼風景,並不在意。

但也有例外情況。2000年5月,跟朋友去了皖南涇縣,去了涇縣的陳村、查濟,竟迷上了那裏的老房子。後來就一次一次地去,去了六七次呢。其結果是,我對當地的民居、族譜、地方人物、民間傳說甚至方言,都有了濃厚興趣。同時,對我國古代的科舉、官職、建築、忠孝節義等等,甚至對宋朝的程朱理學和明朝的陽明理學,也有了豁然開朗的了悟,以至後來就寫了一本書,其書名為《安徽 涇縣》,有文有圖,為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

我在書中寫道:

“涇縣於皖南的奇異,不惟宣紙的經久和花磚的失傳。其實,惟有涇縣才有的宣紙與花磚,隻是依附於本地豐厚文化蘊藏的兩道風景。這種豐厚蘊藏,使得李白於涇縣桃花潭贈汪倫詩,也顯得十分尋常。本書以涇縣至今留存的大量古建築、古遺址為線索,以本地曆史人物、民間風情為介質,凸現中國古代文化的經典與細膩。”

有意於寫成一本書的行走,於我還有涼山、喀什、石渠、青海湖、塔什庫爾幹等地。其原因是,一者遊曆奇異,二者感覺豐富。另外,我曾於鄭州、龍岩、隴西、湛江等地寫小說,均曆時一個半月以上,對當地的風土人情,有較多了解,也想逐一寫成書。

然而,我的行走,卻不是為了寫書。即便上述有意寫書的地方,也隻有涼山、喀什兩處是應了一家出版社的選題去的,而其餘的地方,都是悠哉遊哉的閑逛;即便有寫書的念頭,也是過後的事,而以後會不會寫,也不敢肯定。

而我的更多的行走,隻是浮光掠影,或時間短暫,或走馬看花。若有心得,便寫出來給報紙、雜誌,或長或短,隨心所欲,也順便得幾個子兒。於是日積月累,就有了為數不少的短篇旅遊隨筆,如今選出較有趣的一些,集為一冊,形成本書。

我喜歡出去玩。最早的一次旅遊,是1979年的冬天,去西安玩了一個多禮拜,一口氣看了大雁塔、小雁塔、華清池、兵馬俑、秦皇陵、昭陵、茂陵、乾陵等;去乾陵的時候,還看了章懷太子墓,那是看墓人特地帶我去的。而那次旅遊的細節,至今還留在我的筆記中尚未寫成文章,那也是值得寫的。

本書的有些篇章,並非純粹意義上的旅遊隨筆。它們有的是我的知青經曆,如“宰驢吃肉”、“兩棵白楊”等;有的是我的野外工作經曆,如“雙眼泉的故事”、“環縣鄉俗”、“吃派飯”等;有的寫了我大學期間去過的地方,如“大眼泉”、“衡山遊記”、“我曾見過活地藏”等;有的寫了我待過的地方,如“烏魯木齊的冬天”、“邊陲烏什”、“蘭州人喝酒”、“餘音繞梁的絕響”等。以人生為行旅看,視它們為旅遊筆記,也未嚐不可。

真正的行走,當是徒步而行。我於年輕的時候,試過一日能走多少路。那是由武漢走到汀泗橋,一日走60公裏,走了兩天,最高時速為8公裏。也試過騎車,由正寧騎到涇川,翻山越嶺,一日內騎了180公裏,最高時速為24公裏;那是正寧至米橋段,稍有下坡,且剛跨上車,腿腳有力,也是年輕,才26歲,就騎得快;但有一段路,就慢得出奇,那是下早勝塬,因下了雨,又是土路,結果後輪沾了泥,往下推也推不動,隻好扛著28吋的重型永久車子往溝裏走,就快不了。

我於多年的旅遊,是爬過一些山的,如本書寫到的衡山、嵩山、天台山、莫幹山、爛柯山、九華山、黃茅尖、清涼峰等,但爬山不是真正的行走。爬山的目的是爬到山頂,一覽眾山小,而真正的行走,並無明確的目的,千縱百隨,隨遇而安,遇到意外,意想不到,這就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