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石油開發設備領導小組憶念
生活
作者:沈小波
1988年6月,作為國務院機構改革的試點,能源部在爭議聲中宣告成立;1993年3月,僅僅維持5年的能源部便在人大會議中宣告撤銷。這中間發生了什麼?
過去三十年間,我國海洋石油裝備取得了長足進步。目前300米水深以下石油設備,已經基本實現國產化。這有賴於上世紀80年代初成立的海洋石油開發設備領導小組所做的工作。
1981年成立,1987年因國務院機構改革撤銷,海洋石油開發設備領導小組成立七年多,憑借部級組員的高規格配置,協調和推動了國外先進海洋石油開發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從而為我國海洋石油開發裝備的國產化打下了基礎。
趙誌明現為中國石油和石油化工設備工業協會常務副理事長,上世紀80年代中期調至機械工業部,並加入海上石油開發設備領導小組,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4月19日,在中國石油和石油化工設備工業協會的辦公室裏,趙誌明向本刊記者講述了那段少為人知的曆史。
1985年,中組部一紙調令,我從蘭州石油化工機器總廠(蘭石集團前身)調到機械工業部石化通用機械局工作,從那時起我就參與到海上石油設備領導小組的工作。大約一年多之後,局長因為年齡問題退休,我接手他的工作,正式成為了海上石油設備領導小組的成員。
我既是小組的成員之一,同時又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很多工作都是由我和辦公室的同誌具體去溝通、協調、推進,因此我對領導小組的工作非常了解。三十年來,我國在淺海石油開發設備方麵基本實現了國產化,海上石油設備領導小組的貢獻功不可沒。
部級規格的“領導小組”
19世紀70年代末期,石油部對渤海、南海大陸架進行了地震普查,初步估計可獲15億噸原油的開采儲量。根據英國北海油田的經驗,海上油田建設總費用中,平台和儲運費用占88%,鑽采和其他費用占12%。這說明,海上油田投資主要是平台、船舶、機電和交通設備的投資。
1980年,國家在確定利用外資合作開發我國大陸架石油的同時,提出要動員和組織製造業各部門,為海上石油開發提供裝備和服務。國務院的主要領導多次指示:海上石油對外合作是一個大工程,國內要通過提供設備、材料、服務,盡可能多吸引資金回來;要通過這個大工程,把國內設備製造和服務帶動起來,借助這個機會把質量搞上去。其基本方針是參與國際競爭,在投標競爭中對國內產品和服務實行“同等優先”。如果不去競爭,水平永遠提不高;與此同時,必須有一套組織製度,培養、扶持、組織好國內服務部門和製造廠家,促使他們提高競爭力。
又有指示說,趁著開發自己的海上油田,同時發展自己的機械製造業,生產更多的海上石油設備,一方麵可以多為國家回收外彙;另一方麵,可以提高我國機械工業的技術水平。我們應當下決心,搞好這項工作。
在我調任到機械工業部之前,1980年,石油部向國務院提出,為適應我國近海石油開發,要求組織全國各工業交通部門及早研究試製,以便提供海上石油開發技術裝備和各種服務。國家計委在研究石油部報告時提出,所有海上石油技術裝備的規劃和組織工作由國家機械委牽頭總抓。
1980年8月,薄一波副總理批準,在機械委設立“海上石油開發設備領導小組”。由機械委副主任範慕韓和石油部副部長李天相分別擔任正副組長,並請六機部、一機部、交通部、冶金部各指定一位副部長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組織各部門對海上石油開發所需平台、船舶、各種技術設備;按石油部的規劃和進度,全麵安排、係統提供。
1981年2月14日,機械委辦公會議決定了“領導小組”成員:組長範慕韓(機械委副主任)、副組長李天相(石油部副部長),組員有劉放(六機部副部長)、程望(交通部副部長)、王士光(四機部副部長)、劉學新(冶金部副部長)、李克(一機部通用機械總局局長)、張樹楠(一機部軍工局局長)。
1982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機械委合並到國家經委,機械委“領導小組”改為國家經委“領導小組”,繼續組織協調海上石油開發設備的工作,小組成員也有相應變動:組長範慕韓(國家經委副主任)、副組長尤德華(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副總經理),組員有潘增錫(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副總經理)、趙明生(機械工業部副部長)、張學東(電子工業部副部長)、子剛(交通工業部副部長)、崔光煒(航空工業部副部長)、陸達(冶金工業部總工程師)、幹誌堅(國家計委基建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