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一生,足以成為一本小說的主角!”
這是他的評價。
果然,隨著他的講解,大家發現這個家夥好像真的不一般。
他出生在貧民窟中,一個貧困國家的貧民窟,才真的能叫做貧民窟,人活的跟老鼠一樣沒有尊嚴。
像鷹國那種充斥著槍械毒藥的貧民窟,在他們看來絕對是天堂。他們很不理解,能吃飽的人,為什麼會覺得自己是痛苦的?
四歲的時候父母就死了,這個國家有孤兒院,但卻不是他們這種貧民窟的孩子能夠享受的。這麼大的孩子如果沒有了生活的支撐,那麼他麵對的必然是死亡,但他卻沒有死,真的如同一隻老鼠一樣,在臭水溝中存活了下來。
到了七歲的時候,他就會拿刀了,從跟狗搶食物,到跟人搶食物。
九歲的時候他第一次殺人。
九歲,中原的孩子在九歲的時候還需要家長給他擦鼻涕,在同樣世界的另一個地方,就有人一邊殺著人,一邊吃麵包,一邊嘔吐,然後在屍體上又捅幾刀,繼續把麵包往嘴巴裏塞。
十五歲的時候,他就擁有了一條街道。
二十六歲才終於統治了整個貧民區。
四十三歲組建自由軍。
到了今天,五十二歲,已經跟政軍打了兩年的戰爭,轟動了整個世界。
白手起家,與國相爭,震驚世界。
上個一百年中,兩個人獨領風騷。
這個一百年中,總會有他的名字出現,即便他最終失敗了。
如果說什麼是傳奇的話,他就是一個活著的傳奇。
而乞兒現在就站在這個傳奇的麵前,麵帶微笑,看著對方質疑的眼睛,轉頭對愛馬仕說道:“你幫我翻譯啊,我聽不懂他們的話。”
“好……好的……”
愛馬仕快要嚇瘋了。
沒想到乞兒真的來到這麼個地方,真的要麵對這個國家中最恐怖的人。
甚至直到現在愛馬仕都有些不敢相信,為什麼自己這幾個人就真的能看到他!
傳說他可是從來不出麵的,從來都是躲在不知道那個山溝溝裏麵,畢竟鷹國協助的無人機不停搜索著他的身影,隻要一經發現就會立即用導彈攻擊,連跑的機會都不會給的。
而現在,這個家夥就真的在這個名義上的宮殿中待著?
經常在這種戰亂地區跑來跑去的愛馬仕瞬間想到一種可能性,就是鷹國雖然表麵上是對政軍全力支持的,但背地裏也許也在支持他!
傳說鷹國隻是想要讓他們一直打仗而已,根本不想要他們分出勝負……興許這種陰謀論一樣的東西,今天就在這裏得到了證實。
乞兒沒有想到愛馬仕竟然會想到那麼多。
也不用去理會。
他直接說道:“你翻譯,就跟他說,我要求他停止戰爭。”
愛馬仕整個人都要瘋了,她覺得自己是活不成了。
開什麼玩笑?這種話一說出去,自己就會立即被打成馬蜂窩!
可是她看到乞兒的微笑,那種明明看起來挺好看,但如同魔鬼一樣的微笑,她還是權衡了一下到底去得罪誰的問題,然後就把這句話翻譯過去了。
坐在上位的那個穿著軍裝留著胡子的胖子,聽到這句話之後就笑了,笑的很大聲,仿佛是聽到了世間最好笑的笑話,笑的手上的雪茄都掉了,笑的臉上的墨鏡都歪了,笑的眼淚都下來了。
然後他揮了揮手,都不用命令,四周的士兵就舉起了手中的槍,打開保險,勾動了扳機。
嗡!
就在這一瞬間,在所有人槍聲還沒響起的時候。
一道勁風從乞兒的身上呼嘯而出。
那是無聲的子彈引起的狂風。
四麵八方,屋子裏所有的士兵,不偏不倚,沒人身上三百多發子彈。
人被打碎了。
屍體拍在牆壁上,殘破的衣服粘著血肉,還有刺在牆壁上的骨骼,白皙平整,看起來很像是一個晾衣架。
整個房間一下子就靜極了。
沒有了狂笑,沒有了槍栓聲,什麼連呼吸的聲音好像都消失了。
隻有那些血肉從牆壁上掉落的……啪嗒……啪嗒……的聲響,如同一座巨大的鍾。
乞兒再次轉頭對愛馬仕說道:“翻譯給他,我要求他停止戰爭。”
愛馬仕嘴都有些飄了,有些卷舌的音階怎麼都發不出來,顫顫巍巍的隻能把意思講出一個大概。
對於翻譯來說,她覺得自己好像是世界上最慘的一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