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宣判(2 / 2)

而且還有幾百艘.2千噸到6百噸的各型巡邏艦艇。還有幾十架各型的巡邏機和戰鬥機。

總統是打算用海岸警備隊來保衛近海的安全,海軍就不再用保衛近海的安全,可以全心全意的去對付北邊的和南邊的。

(無良是真的寫不來這個了,都查了好久然後才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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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艇長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要是沒有的話,就在這份認罪書上麵簽字了吧”

樸景浩看著眼前的這個艇長,其實樸景浩也很想給上麵說一下這個人真的是沒啥錯的啊。

隻是因為一直在現場救援,結果沒有及時通知裏麵的人撤離。

但是那個時候等他來的時候,基本上能逃得都逃走了。

剩下的人都是被困著的,誰還知道裏麵有沒有人啊。

不過誰叫他剛好碰到現在這個時候啊,隻能說他的運氣不好啊。

希望出來之後找一個好工作吧。

這個金艇長也知道他的命運,也隻能夠把自己的名字簽上,然後在蓋上自己的手印,之後就無力的躺到椅子上麵了。

“長官!!能不能再讓我見一眼我的家人,跟他們聚一聚”

樸景浩雖然知道這個請求很無理,但是還是準許了。

畢竟他是政府推出來的替罪羊啊。

以他的罪名雖然不會判多少年,但是至少也要判四年時間,四年對於在監獄裏麵來說很短。

但是對於在外麵的親人,可是很長很長的。

“崔明浩過來一下,把這一份文件給大法院送過去,然後把金艇長的家人叫過來吧,叫他們聚一聚,但是注意點叫一個人去守著”

樸景浩怕這個金艇長要做出什麼傻事情,雖然他是政府的替罪羊。

但是政府是不會為他做出什麼來的,像他這種人在韓國一抓一大把,不值得一提。

估計到時候金艇長出獄的時候,再來找工作可能都不太好找。

還有特別是那些遇難者家屬要是知道他出獄了。

估計就是冒著死刑的危險,都可能去把他給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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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本法官以及檢察廳代表一級檢察官崔明浩首席宣判如下:

世越號船長,涉嫌殺人罪,殺人未遂罪,救援不力罪,因工作失誤致船舶沉沒,判處有期徒刑35年。

一等航海師,涉嫌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因工作失誤致船舶沉沒,判處有期徒刑26年。

二等航海師及輪機長,涉嫌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因工作失誤致船舶沉沒,判處有期徒刑20年。

其餘11名船員,涉嫌遺棄致死罪,遺棄致傷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以上均違反《海難救助法》,船長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船員法》。

木浦海警第123艇艇長,涉嫌救援不力,未及時通知船艙內乘客,間接造成巨大的損失,判處有期徒刑4年。

大韓民國首爾高級法院第一次等法官宣判,大韓民國首爾高級檢察廳首席檢察官判決。

如不服本法庭判決,可於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大法院以及大檢察廳上訴。

公元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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