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三個月了,他拿著倩倩從特區連續彙入的二萬錢,心裏一直忐忑不安。他曾經打算在畢業後,想盡辦法找到她,請她原諒。然而,沒想到倩倩竟然獨自去闖特區。他開始為她難過,為她擔心。
他想起了生日派對時,自己那一瞬間的邪念,想起笨拙的手觸碰了她的敏感之處,想起她狠命的撕咬他的鼻子,想起了她那對憂傷的眼睛,想起了在派出所他支支吾吾含糊其詞的證詞,還有她毫不遲疑在協議上簽字的瞬間。他恨自己懦弱,恨自己的卑鄙無恥,恨自己財迷心竅,恨自己的冷酷,恨自己的無情。
他除了自卑外,對生活也非常絕望。想當初,他跳出山坳走向城市,然後向往富裕,向往現代社會,他躊躇滿誌,意氣奮發。如今,他真的很想回家鄉那片山溝溝裏,去過刀耕火種的原始社會,離開讓他痛苦的城市,離開讓他難堪的城市。但他不能回去,他回去了,父母要傷心,全村的鄉親們要失望,全校的老師要失望,他無顏再見江東父老。
當然,他可以拿著倩倩寄來的二萬塊錢,回到山村開一間小鋪,或者把他家破舊的房屋翻修一下,或者他拿著這筆錢孝敬自己的父母。他太缺錢了,十幾萬元,對他而言是個天文數字。然而,他怕這個數字,因為他是個男人,他不能靠女同學用血汗來換得自己的享受。他甚至感覺到紅彤彤的人民幣上有倩倩的鮮血。
他也很想錢,很愛錢。想錢的時候,他會拿著一本書,放在口袋裏,然後很得意自己有了一萬塊錢。他不知道一本書重,還是一萬元錢重,但他知道掙一萬錢很不容易。
他掙一萬錢不容易,倩倩呢?她是個女孩子,她是一個沒有社會經驗,工作經曆的女孩子。這十幾萬的債務,對她來講是種壓力,這種壓力足以讓人窒息,足以讓人崩潰。
終於,他作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他要去特區,把這二萬元錢還給她,再向倩倩賠禮道歉!他還要在特區闖出一份事業來!
2008年5月1日勞動節前夕,汪長根從北方的一個地級市千裏迢迢來到了特區。
為了能找到倩倩,他在彙錢的郵局附近轉了三天三夜,一家店,一間屋,一個公司尋找。困了,他倒在馬路上睡下;餓了,他到小賣部買一桶方便麵;累了,他坐在馬路邊上,盯著川流不息的人群,從茫茫的人海中一個一個尋找倩倩。然而,三天來,他一無所獲。
到了第三天,他換洗的襯衫沒了,馬路上又沒有洗漱的地方。此刻,他早已蓬首垢麵,狼狽不堪。他坐在路邊橋下,兩眼緊盯著過往的人群,就像一個老乞丐一樣。然而,這時候的他,反而有人憐惜,有人同情,也有人幫助了。
先是有人在他麵前扔了幾個硬幣,他見此情景,連忙追了上去,對那個人說:“對不起!你掉二個硬幣,給!”
好心人見此情景,竟然嚇得大喊大叫起來,然後,在恐懼之餘又連忙扔了一張十元錢。
汪長根不明白,他掉了東西,我去揀來還給他,那叫拾金不昧。他跑啥?敢情他們已經把他當作乞丐了!他苦笑了一下,又坐了下來。不一會,又有人在他麵前扔硬幣。
他討厭乞丐,討厭不勞而獲,他不能坐在這兒玷汙自己的人格,他生氣地離開這個路邊橋下。
俗話說:人靠衣裝,佛靠金裝。想要改變形象,就必須換裝。然而,他從學校帶來的都是北方的冬春服裝,實在沒有衣服可換可穿,沒辦法他走進了一家服裝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