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突然與高年級的哥們姐們混在一起,一起唱歌,一起喝酒,一起跳舞,甚至找上了男朋友。二年後,十六歲的玲玲在哥們姐們的唆使下和一個比她大十二歲的情哥哥,來到了特區。並且她聽從情哥哥的安排,在一家夜總會當服務生。她本想拒絕,但情哥哥的一句話打消了她的念頭,他說:“還是先幹著吧!這年頭,闖特區的碩士生都去賣豬肉,咱們算個啥?”她想:情哥哥讓她我做服務生,總不會讓我做小姐嗎?然而,不到半個月,情哥哥不見了。玲玲後來才明白,那個所謂的情哥哥,是從特區回家鄉招兵買馬,介紹她到夜總會做服務生,就是讓她做小姐。此時,玲玲雖然痛恨這個情哥哥無情無義,然而,她對男人的恨太多了,以至於她恨不起來。
玲玲在夜總會做了一個月,老板沒讓她出台,而是讓她做迎賓,一個月收入不到二千元。然而,她每天看著老板一擲千金,看著小姐與老板打情罵俏,她竟然有點心動。
發了工資的第二天,老板叫她上去,問她賺不賺工資低,收入少?還說,如果想要高工資,高收入可以換個工作。玲玲猶豫了一下,她想:我現在趁年輕趁點錢,等到人老珠黃時,也可以養幾隻鴨子,陪我玩,反正做人就是怎麼一回事!她答應了老板的要求,先在卡啦OK廳做一段時間。
玲玲到了卡拉OK廳後,很快適應了那種生活。第一天,她被人挑逗時,有點害羞,更有點驚恐;第二天,她被人挑逗時,但看到同伴若無其事的樣子,也鎮定了;第三天,她已經習慣了這種挑逗,甚至還學著同伴的樣子開懷大笑。從第四天起,她已經明白,想挑逗的人是要讓他付出代價的。後來,玲玲開始去揣摩著男人的心思,學會了如何挑逗和勾引。
玲玲和幾乎和所有的女孩有個區別,她在拚命掙錢的同時,她在報複男人的同時也在報複自己的身子。也許真因為如此,玲玲並沒有罪惡感,也沒有了羞恥感。同樣,玲玲和所有做小姐的女孩還有一個不同,她的回頭客非常之多。她不需要像其他女孩一樣,列隊走進包廂,像服裝店的衣服供人挑選。每天下午三點半之前,她早就有人預訂,如果錯過時機,那也隻好改日再約。那些小姐妹背地裏給她起了個綽號叫“三點半”。
下午三點半,又讓玲玲得意起來,而其他的“小姐”們卻眼巴巴地看著她被老板們帶走,心裏非常眼紅。這個時候,玲玲雖然覺得自己下賤,卻與被冷落的“小姐”一比,心裏又有一種自豪感!
人比人氣死人,這種比法是和有錢人的比,有地位的人比,有勢力的人比。如果人比人有種滿足感,那她一定與比她苦的人比,比她差的人比,比她倒黴的人比。玲玲和做小姐的女人一比,心裏頭也沒有羞恥的感覺,沒有了厭惡的感覺,沒有了可怕的感覺。吃青春飯,吃一天是一天,趁年輕多掙點錢,這是做女人的硬道理!
然而,她持這種觀點不到一個月,很快被一個闖進來的男人給推翻了!這個男人也成了她一生中最不能忘懷的男人,也正因為這個男人,玲玲開始過上了另一種生活。
玲玲認識的這個男人,是一家電腦公司的高級業務主管,名叫顏金,剛從內地來到特區。那天,他是被一幫朋友慫恿著去夜總會消遣的,那些想和他合作的生意上的夥伴對他眾星捧月般,他們為顏金置辦了豪華酒席,瓊液玉酒後,又囑托夜總會老板叫來了幾個正點的小姐做陪。顯然玲玲是亮麗的,也是最惹人的,她被安排在貴賓顏金的身邊。
在風塵中曆練許久的玲玲帶著一種職業性的平靜坐到了顏金的身邊,為他斟酒倒茶。生意上的一些朋友們故意大聲誇讚顏金年輕有為,前途無量,想為他多在“美人”麵前爭些麵子,多點誇獎。依照慣例,小姐們在這種時候會故意尖叫連連,表示驚歎,以滿足被誇獎者的虛榮心。但是,玲玲隻是象征性地笑了笑,顏金也正是從這種克製性的笑容中,感受到了玲玲的與眾不同氣質,也似乎讀出了這個女孩背後的謎一般的身世。
所有的“三陪女”也許都有一段不尋常的故事,那麼玲玲呢?顏金對這個外表有些矜持的女孩產生了興趣。從那天起,他天天上夜總會,天天把她包了下來。他喜歡上這個美麗而又靦腆的小女孩。
臨到他們單獨相處一室時,顏金沒有像其他嫖客那樣,想到發泄,甚至沒有想到過親熱。他總是溫柔地和她聊天,問玲玲從哪裏來?年齡多大?玲玲則問:“先生,莫非是公安局上班的哦?”顏金一愣,隨即又哈哈大笑。然而,幾句話一聊,顏金便很快發現自己內心中的渴望,此時,他想到了親熱,然而,玲玲總是“咯咯”地一笑,躲開了!此時,顏金也跟著她一起大笑。笑過後,顏金追,玲玲躲,接著兩個人氣喘籲籲滾到一起,親熱一番後,顏金自然想到發泄,玲玲總是借故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