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私有化理論與路徑的分析(1 / 3)

關於私有化理論與路徑的分析

宏觀經濟

作者:劉永煥

摘 要: 對私有化解析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同時又是改革中必須麵對和解決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在實踐中,不同國家所采取的私有化模式也略有不同,效果也呈現出差異,但相同的是改革需要國家充分發揮它的職能,為私有化創造一個良好的製度環境。從一定意義上,私有化作為產權製度變革的一種手段,其本身並無好壞之分,判斷私有化這種製度安排是否可行,主要取決於是否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

關鍵詞: 私有化 產權改革 製度選擇 生產力

一、私有化的內涵

對私有化解析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同時又是長期以來,我們在改革中必須麵對和解決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在關於“私有化”的討論中,不同的人對“私有化”的理解和態度不盡相同。

廣義的私有化指的是不僅推進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放鬆管製,開放市場、引入競爭,政府逐步出讓、轉售一部分國有股權甚至競爭領域的全部股權,而且還包括在製度上建立新的財產組織、經濟機製、法律機製以及體製結構的過程,和國家逐漸自行解除其在市場經濟中非固有的作為財產所有者的職能的過程,即用資本主義經濟製度取代社會主義經濟製度,實現整個社會基本經濟製度轉變。

狹義的私有化是指在某項活動或者在資產所有權中,降低政府的比重或者提高私人部門的作用(Savas 1987)。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私有化是從所有權和所有製兩個角度來考慮的。從所有權方麵來說,如果所有權從國有企業或其他形式的社會主義經濟組織手中轉移到非社會主義經濟組織或私人手中,那就是私有化;從所有製方麵來說,如果社會主義所有製變成非社會主義的,那也是私有化。從這兩個方麵來理解的私有化實質上也就是從個別企業角度和社會經濟製度角度來理解的私有化。

我們通常反對的是廣義的私有化。公有化抑或私有化並非市場經濟的單向選擇。我們應該理性對待私有化,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放鬆管製,開放市場、引入競爭,政府逐步出讓、轉售一部分國有股權甚至競爭領域的全部股權。

二、私有化的實踐模式

(一)亞太國家的私有化模式

自20世紀80年代初期和中期以來,亞太地區開始把公共部門推向競爭,注重私有化,放鬆控製和自由化。日本采取的是“漸進民營”私有化模式:先將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引入市場競爭機製,提高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等條件成熟後,國家出售國有企業股票,徹底實行民營化。韓國的第一個大規模的私有化是由韓國快遞業開始的,其結果卻是加強了壟斷,抑製了韓國中小企業的成長。盧泰愚政府、金泳三政府、金大中政府都不同程度的實行了私有化變革,到1999年9月,改革才取得了階段性進展。印度尼西亞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通過放鬆控製,改革公營企業的。馬來西亞政府采取了一係列的措施來減少國家的管製領域。菲律賓的私有化計劃是一種雙重性的戰略。私有化的目的一方麵是為了解除加在菲律賓國家銀行和菲律賓開發銀行這兩個金融機構的財務負擔,另一方麵也是為了減輕公共企業給政府帶來的財政負擔。在新加坡,私有化主要是圍繞擯棄公共企業進行的。在泰國,也采取了多種方式對公共企業進行私有化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