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點似乎不是室內任何可燃物所引起,而是那攤遺留客廳的人體油脂所致,意思就是說,起火點是從“活人”身上開始燃燒,不過這一點卻被某位鑒識人員推翻,可以看出對方在超常現象領域有所涉略,或是因個人興趣而有研究過。
曆史上有據可查的人體自然事件並不少,發生的場所各異,有睡覺、走路、開車、跳舞等各種情況下。當事人有胖有瘦,年齡層分布各異,目前發現最小年紀才四個月。
人體自燃是一種超常現象,即人體可在沒有與任何火源接觸下,體內突然起火,而且通常溫度高到短時間內就可以將人體絕大部分燒化為灰燼,但周圍的東西包括可燃物體,卻可以沒有燒掉,因此有部分人能夠幸存。
造成人體自燃的原因包括球狀閃電引起、靜電引起、燈芯效應、體內酮體過多等┅┅
其中引發此種奇怪現象,在十八世紀末已有被歸類幾類人士是容易引發人體自然的高危險群,例如年紀偏大、體重過重、喜愛酗酒、在當下環境也有其他火源,通常火焰不易熄滅呈現青色,還會有一股強烈的焦臭味,一切發生的非常迅速,在幹燥的環境下很容易發生。
基本上在黃家火災現場除了發現一台被燒毀的除濕機,其他似乎沒有符合所謂人體自燃現象的必須條件,不過也不能否定黃家的男性成員沒有酗酒習慣,這一點就無法從幾乎沒跟他們互動的鄰居口中得知了。
隻是,能推翻高芥誠心中這個超常起火理論的原因還有幾點,就是即使黃家中有某人達到以上條件,也不可能全部成員在同個時間出現自燃現象,即就算以現有的知識可以製造那種環境引發事件,但如此一來整起火災就得回歸到“自殺”這層結論,然而,這似乎又很不合理。
假如真的一家人決定要以火災這種極為痛苦又激烈的方式自殺,又何必大費周章製造讓人無法猜透的手法?人體自燃的確可以用人為達到某些條件,但部分成因仍需要地利、環境互相配合,任何一點不能多也不能少,況且以黃家屋子焚燒程度來看,即使留有基本架構,裏麵幾乎所有家具都燒成了焦黑,理論上跟過往的人體自燃案例也指出,一般開始燃燒是從人體,奇妙的地方就是不會對周遭環境有太大的波及。
最後一點莫過於“多出來”的那具屍體,依據抽取而來的人體油脂DNA判定報告結果,那是不屬於黃家任何成員的,如果那裏真有實際存在過的某人或是死屍,那是否是過去曾經失蹤至今未被尋獲的人口呢?
這條線索至今還未有結果,光要調查近年來的失蹤人口就夠下屬們傷神了,而且黃家人並非一開始就居住在該社區,範圍可以說超出他們所能掌握,所以有關這點隻能從黃家最初居住地開始查起,也是目前芥誠交付給坤隆的任務之一。
犯罪者一開始的犯案,都會挑選在自己住家附近或是熟悉的地點,或許從這點可以查出該地的失蹤人口跟黃家間的關聯,所以等於是現在的社區跟過去他們所住地點的曆史資料都必須拿來檢視一遍,從失蹤人物的背景也能查到一些蛛絲馬跡,不過卻有另外一點也讓芥誠十分在意。
假如屍體並非一開始就是活人呢?是否有掘墓挖屍的可能?如果依這樣想,就跟傳說故事的食屍鬼怪及向吳邪這男孩所說,有關黃家足不出戶,夜半又有異常行為的長子有高度契合,甚至足以解釋對方為何有這類行為出現,不過有關這一點也必須等坤隆的調查報告出來才可討論。
另外,雖然火災現場處於密室,但為何在黃家圍牆,僅能用來爬行或給小孩出入的活動門內部會有火焰燃燒過的痕跡,同時內部鎖頭也因高溫扭曲變形,變得無法開啟。
不過,芥誠也做出此番解釋,如果這場火災不是策劃的自殺,可能就是凶手不想讓黃家任何一個人逃出的作法,即使黃家的圍牆再高,防盜措施做得再好,仍然有逃出生天的方法。
然而,也如同人體自燃的條件相同,如果要做到這點,何必做出會讓自己也陷入危險的行為?想要使黃家人無法逃出現場還有其他方法,這未免也太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