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東正教的習俗,齋戒期間,在某些宗教節日、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時不舉行婚禮。在左右方位觀念上,由來已久的古希臘和古羅馬都有右吉左凶的觀念。受這些文化的影響,俄羅斯民族中形成了右為尊、為貴、為吉,左為卑、為賤、為凶這一觀念,並將右與男、左與女聯係起來。在俄語中,“右”這個詞同時又是“正確的、正義的”意思;而“左”則有“反麵的”意思。心情不好可能是起床時左腳先著地的原因;穿衣時,俄羅斯人必定先穿右袖,先穿左袖是不吉利的;右頰長痣是吉痣,左頰長痣是凶痣。俄羅斯人至今還有向左肩後吐三次唾沫消災的習俗。在吉凶觀念方麵,世界各民族都有,俄羅斯民族也不例外。
吉兆:小孩出生時被羊膜包著全身,預兆終生幸福;兒子像母親,女兒像父親,也預兆孩子會終生幸福;兩人交談時,突然同時說出一個詞,預兆未來兩人的某一個願望定能實現;坐在兩個同名的人之間時,心中想一個願望,此願望定能實現;喬遷時先放一隻貓進屋,日後生活必定順意;在俄式澡堂洗澡時,用白樺枝條抽打上身,身體會健康;姑娘試穿新衣時被針刺,預示她穿這件衣服時定會有人喜歡,特別是小夥子的喜歡;蜘蛛落到人手上,預示此人將收到信或好消息;杯中茶葉垂直浮在水中,預示喝茶的人將會獲得好消息。凶兆:用毒眼看人,對方不吉;烏鴉在屋頂叫,預示死亡;途中遇到貓(尤其是黑貓)或看到兔子穿過道路,或遇到提空桶的人,預示此行不吉;出門時,忘記帶某種物品而又回家取不吉,避凶的辦法是返回後照照鏡子;看到衣著與自己完全相同的人不吉;鹽倒灑出來不吉,預示會與人吵架;杯中茶水突然潑掉不吉,預示有突發事件。禁忌:俄羅斯傳統習俗中還有一些禁忌,不能送他人尖利的東西,如刀、別針等物,如一定要送,則應討回一枚硬幣,或用要送的尖東西紮對方一下;不能送別人手帕,因為送手帕預示著分離;兩個用同一手帕擦汗,預示終會分離;忌在家裏和公共場所吹口哨,口哨聲會招鬼魂;忌讓姑娘對著桌角坐,坐在這地方預示姑娘三年嫁不出去。
喪葬習俗十月革命前,俄羅斯人家中如有人快要病亡,親屬們就會請神甫來對病人施聖餐禮、聖油禮(額上塗油)和臨終祈禱,能說話的病人還要做臨終懺悔。人們盼望他死後靈魂潔淨無暇,升入天國。更隆重的則在聖三主日節的星期六,各家子女屆時聚集在父母墓前祈禱、慟哭,然後轉悲為喜,大吃大喝,載歌載舞。
上述種種習俗,在幾十年來已有較大改變,有的已不複存在。但聖三主日許多人還是到教堂為亡靈祈禱和到親人墓前獻上鮮花美食,寄托哀思。
生育習俗十月革命前,俄羅斯人的生育習俗是有些特殊的。產婦的預產期要盡量保密,尤其不能讓未婚姑娘知道,因為迷信的俄羅斯人認為,知道嬰兒誕生期的人越多,生育就會越困難,如未婚姑娘知道,生育就更困難;生小孩被認為不但是汙穢的事,而且有不潔的精靈纏住產婦和嬰兒之身。因此不能在住室內生,而要到浴室、畜廄裏生;在場的有丈夫和接生婆,遇到難產時,趕忙開鎖、開箱子、解開繩子結,說以為這有助於克服難產;男嬰的臍帶放在斧背上割斷,女嬰的臍帶放在紡車或紡錘上割斷,這樣能使嬰兒長大後善於勞動,近代也有的在書本上割斷男嬰臍帶,這樣能使孩子長大後成為有智慧有學問的人。
產後,產婦和接生婆須在第三或第九天舉行沐浴儀式,這不但是為了衛生,而且是為了滌蕩不潔精靈。在此之前,產婦不能與別人一同吃飯,不能碰神像,不能擠牛奶。沐浴儀式中,產婦與接生婆互相洗手。產婦在這個儀式中向接生婆付實物或貨幣報酬,如有硬幣,則放到水中給接生婆。產婦如生男孩,40天內不得進入教堂,如生女孩,80天內不得進入教堂。
對嬰兒須在教堂施行洗禮。洗禮並非俄國獨有,而是各國基督教徒入教時均需進行的一種儀式。基督教認為,隻有先經過洗禮,入教者的原罪和本罪才能擺脫,他才有權領受其他聖事。基督教洗禮分注水洗禮和浸禮兩種形式,前者施行時由神甫向受洗者額頭倒一些水,同時誦讀禮文;後者施行時受洗者須全身浸入水池或水盆中片刻。由於浸禮做起來不方便,西部教會早已不用,隻有東部教會(包括俄羅斯東正教會)和新教少數教派還用。基督教並無嬰兒必須洗禮的規定,傳說耶穌年近30才領受洗禮,因此在俄羅斯人風俗中的嬰兒洗禮與基督教的一般洗禮還有區別。俄羅斯人在皈依基督教之前已有給嬰兒施行洗禮的風俗,那時人們認為孩子呱呱墜地後在肉體上和靈魂上都是汙穢的,有不潔精靈附身,而潔淨的水是生命的源泉,能驅趕它們,因此要舉行洗禮儀式。把新生兒拿到江、河、湖或木器水中洗,同時向多神教的神舉行奉獻儀式,吃洗禮飯,這時生身父母可以不來,新生兒的教父教母負責張羅,全村人都參加,表示這孩子不止是某一家人的,而是全村人的,是村莊的。俄羅斯東正教會把這古代民俗和基督教的洗禮結合了起來,規定嬰兒生後不久(一般在第八天)就須到教堂領受洗禮(浸禮)。洗禮前,先須定教父教母,他們孩子生身父母從至親好友中選定的(並非是一對夫妻)。基督教傳入前俄羅斯人也已有請親友做新生兒的教父教母的風俗,但那時的教父教母是應邀協助教育子女的,不是宗教性的。東正教會接過這一傳統,把教父教母定為孩子宗教上的父母,對孩子日後宗教信仰負有責任。教父教母稱孩子的生身父母為親家,教父教母彼此也稱幹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