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政府是政策的製定者和主導者,掌握著議程設置的主導權,全民健身的開展使政府沒有理由任其發展,而這樣一種強製性的議程設置更能推動政府某些議程的設立來維護政府工作的自主性、穩定性和控製力。
4.議程設置
議程設置是指對各種議題依重要性進行排序。在體育用地失範基礎上,必須要通過公眾議程的建立和發展推動政府議程的實施。“政府既是矛盾衝突的重要製造者,也是責無旁貸的問題解決者”,解決利益需求的路徑都是自上而下的,但是絕不意味著所有的利益訴求都能得到順利解決。體育用地的供給不僅僅涉及到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和執行,還是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實現的有效途徑更是推動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王韶光將議程分為傳媒議程、公眾議程和政策議程。實際上,這三種議程之間存在著不可或缺的必要聯係。傳媒議程可以將社會出現的某些問題聚焦在某一點對公眾施加影響從而產生公眾議程,當然公眾議程的產生還有其他因素;公眾議程是社會大眾認為政府應該關注的問題,公眾議程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透過事件表象反應出政治製度運作的實質。
體育權利是通過參與體育運動,對健康、教育和社會功能逐漸認識的利益訴求。體育場地設施的配備是參加體育運動的物質條件之一。政府議程設置實質上是實現公民體育權利的必要保障。
5.結語
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歸根結底是政府責任的缺失,緩解大眾健身場地設施不足的矛盾,爭取體育用地劃撥的本質是公民正當的利益訴求。在政府議程設置過程中,利益訴求引起的群體活動在一定條件下推動政策的確立和實施。在此條件下:1.提高群體議題意識和主流意識。體育場地、設施是老百姓身邊進行日常體育鍛煉和健身娛樂的重要載體,公眾應具有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並以此凝聚成一股社會力量;2.新聞媒體的普及以及網絡社會的形成成為公眾利益表達的重要途徑,政府明智的選擇隻能是疏通和順應民意。
體育健身場地設施的議程設置具有某種意義上的實際價值,至少使政府注意到公眾的實際需求,加速了解決場地設施問題。在如今越來越多的體育供需失衡狀態下,體育場地設施配備的實現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快了群眾體育的發展,有利於實現社會的和諧發展,從長遠來看,要實現在政府工作的正確領導下加快體育場地設施的配備,實現公眾的體育權利還需要建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製度基於製度保障和合理引導。(作者單位:集美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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