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難忘的一次偷竊
閱讀鑒賞室
作者:李傻傻
把我關到大木箱子裏吧,因為我的一生和偷竊有必然的聯係。
我從小養成了偷竊的習慣。家裏有兩口大木箱子,油漆斑駁。大木箱子裏有“乾隆通寶”一類的銅錢,皺巴巴的糧票,假造的“爆破證”,一大把半新不舊的鋼筆,一條藍色的破爛褲子裏窩著一個開裂的楓木陀螺。
仿佛我的童年和偷竊有必然的聯係,並且這個習慣一直延續至今。我會在下午安靜的空氣裏,把箱子裏所有物什一一展開,在陽光下看,複又疊好放回箱子。為此媽媽經常誇獎我,大聲示意妹妹該向我學習。
所有與偷竊有關的下午都是安靜的,因為並無被嗬斥與被懲罰的危險。而穿越窗戶的陽光使偷竊的過程顯得尤為溫和。所以當我打開一件棕色的上衣,內袋裏掉下一個東西時,這一細節使我微微戰栗。
它落到地上,發出了輕微的一個響聲。它背對著我,但我還是看出它是一個身份證。是媽媽的,怎麼會躲在這裏?媽媽找過它。
在那個下午我第一次看到媽媽年輕時候的相片。整個兒都是稍稍發黃的,比如發黃的光亮的額頭和兩彎長長的眉毛。看了一會兒,我不由得露出了笑容,我覺得自己真的如人們所說的,像媽媽。接下來我看到一行潦草的手寫的數字裏寫著媽媽的生日:1960年3月25日。
以前我從不知道媽媽的生日。沒想到媽媽悄悄地40歲了。40歲,我輕聲念一遍,再念一遍,就想起書上有些人說的歲月無情之類的話來。照這張相片時,媽媽還是個不勝嬌羞的新婦,比我現在也大不了一兩歲。
按照習慣我看完了箱子裏其他的東西,並最終把它們胡亂塞了回去。從這天開始,我變得小心花費。我打算攢點兒錢買個什麼送給媽媽。那段日子,我心裏洋溢著通常人們所說的幸福、甜蜜、希望、真誠的愛以及諸如此類的美好情感。我誤以為我長大了,懂事了,知道愛了,其實不是。
到了3月24日,我數了數,一共有25塊錢。25日上午我開始把年方二十的頭擺在實木做的課桌上,眼睛盯著高一那年冬天媽媽買給我的手表的秒針,想象下午某一時刻媽媽的表情。我閉住雙眼,鼻孔裏哼著歌謠,像一個陶醉在愛河裏的小女孩兒。但是我想象不出,因為我從未經曆。下午很快就來了,很快就散課了,很快我一個人來到街上了。
我從街東走到街西,從街西走到街東。買什麼好呢?我從來沒有給大人買過東西,更不用說給媽媽了。經過一番思考,我認為買一個生日蛋糕挺不錯的,媽媽還從來沒吃過那玩意兒呢。我記得我步履輕快地走過幾家西點房的大門,不過最後我還是在人流中停下腳步。我想一個人提著個蛋糕走在路上多不好意思。碰見同學怎麼辦?遇上暗戀的女生豈不是很麻煩?就算拿回家又藏在什麼地方?對媽媽說什麼好?生日快樂?太肉麻了。……一邊想,一邊走。後來天就全黑了。
我兩手空空回到家裏,媽媽也剛買菜回來。她臉上有一點兒笑容,又好像沒有,我不敢肯定。我當時也無法知道媽媽是高興還是不高興,隻好默默地幫她掏灶、淘米、遞油送鹽,圍著她直到她做好了飯菜,而沒有說一句話。吃飯的時候,我放下筷子,把汗津津的25塊錢掏出來,放到桌上。我裝成心不在焉的樣子說:“媽媽,我給你25塊錢。”
媽媽確實愣了一下,把遞到嘴邊的一根菠菜又放回碗裏,看了25塊錢一眼。我看見媽媽臉上浮現出一絲真實的笑容,可是聲音有點哽咽。媽媽說:“今天有兩件喜事,一件是你給我25塊錢,一件是我40歲。”
我命令嘴角笑了一下,像盜賊一樣心虛的笑。
與一般盜賊不同的是,我偷竊了媽媽的愛,而沒有受到嗬斥與懲罰。
(選自《被當作鬼的人》)
品讀賞析
這是一篇關於作者成長的散文,在輕描淡寫、不露聲色中傾注了作者對母親深深的愛與眷念。從媽媽的身份證上“我”得知了,隨著歲月的流逝,媽媽的年齡也在流逝。這也意味著“我”的成長。作者在文中詳細寫了“我”為媽媽準備禮物的過程中,雖兩手空空,卻寫出了“我”的成長以及對媽媽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