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原來我一直最喜歡你(3 / 3)

周林薇哭得更凶了,祁陽看著滿臉淚水的周林薇一點辦法也沒有,隻好將她抱在懷裏。

周林薇一把推開他,“什麼意思?趁機吃我豆腐啊!”

祁陽的眉頭皺了又開,“有些話真的是被你逼的。你也不看看你那樣兒,白送都沒人要。”

周林薇站起來用外套擦幹眼淚,“我餓了,想吃雞腿。”

吃飽喝足後祁陽把周林薇送回家,到了路口,兩人停下腳步。

“就到這吧。”周林薇對祁陽說道。

“嗯。”祁陽準備走的時候突然叫住林薇,“對了,過段時間我有場球賽,我希望能在賽場上看到你。”

周林薇看著他,點點頭,“我會去的。”

“嗯。”

站在路燈下,祁陽異常溫柔地說,“好好睡一覺就什麼都好了。”

周林薇意外地覺得那一刻他的聲音出奇地令她安心。

第二天,也不知道祁陽從哪弄來一輛菠菜綠的單車,放學後一拍後座對著林薇驕傲地說,“這次換我載你,公平吧?”

“我還要口香糖、布丁、半糖的奶茶、白菜包……”作為好朋友的周林薇要教會他什麼叫做出來混總是要還的道理。

沒想到的是,祁陽的技術居然那麼差。在他們第三次撞上路邊的電線杆時,周林薇心驚肉跳的下了車。

“祁陽,你的童年是不是被天狗吃了?連自行車都不會騎。”

“要不,還是你來?”他撓著腦袋笑得一臉無害。

於是周林薇再次成了祁陽的苦力,他們騎著“菠菜綠”從夏天的尾巴走到冬天的盡頭.當然這些都是祁陽強烈要求的,以每周一頓雞腿作為交換。

祁陽在她的單車後座上噌噌噌地成長著,他從高出林薇一個頭到高出她一個肩膀。

對於林薇而言,祁陽是她青春裏最莫名其妙的存在,她知道祁陽夏天裏剪過幾次頭發,冬天買過幾件大衣,知道她喜歡穿軟綿綿衣服.這樣一想,原來他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她都一清二楚,但也隻是一清二楚而已。她不知道祁陽是不是也知道關於她的一切。

就在周林薇一邊看電視一邊想的時候,她媽一把搶過遙控器,把電視關了。

“林薇,我要和你商量一件事。”

周林薇看了她三秒,“說吧。”

“我和你叔決定去北方生活,你的轉學手續我們已經辦好了,我們下周就走。”

“你這是商量嗎?是通知!”

周林薇看了看家裏狹窄的房間、老舊的家居以及妝容精致的媽媽。看來她媽後半生是打算讓她住上大房子了。

周媽媽站起來雷厲風行地扔下一句話,“好好收拾收拾,少帶點東西。”

離開前一天,林薇依約去賽場上給祁陽加油助威。

在兩個小時前,祁陽把她拉到沒有人的角落裏說,“珠寶,你一定要站在人群中最顯眼的地方為我呐喊,我認識的人當中就數你聲音最大。”

這是林薇第一次看祁陽打網球,他在賽場上揮汗如雨,衣襟翻飛,燃燒著十七歲所有的熱情。

祁陽一得分就對著林薇吹口哨,吹著吹著就代表學校打進了青少年網球公開賽。

他接過林薇手裏的毛巾擦汗,“怎麼樣,打得不錯吧?這年頭心靈手巧的男生可不多了!”

周林薇認真地跟他說,“在我眼裏,你一直都帥得驚天動地。”

祁陽停止了動作,驚恐萬分地看著她,“珠寶,你是不是得了禽流感?你之前可不承認這個事實。”

那天為了慶祝祁陽的比賽,林薇特意請他去清風街喝果啤,沒想到祁陽沒什麼酒量,幾杯下去就開始趴在桌子上睡覺。

林薇也跟著趴在桌子上看他睡覺的樣子。

他麵色微紅,唇角上翹,她看得都濕了眼球。然後,她讓祁陽搭著她的肩,將他送回家。

那是林薇最後一次騎“菠菜綠”,她騎得很慢,就像後座的人第一次載她的時候那麼慢。她不是怕皮糙肉厚的祁陽從後座上掉下去,她隻是想讓時間過得慢一點,再慢一點……

林薇離開的時候真的隻帶了很少的東西,但每一樣都和清風街的瘸腿少年有關。

那件外套是她從衣櫃裏翻出來的,它擦幹過林薇的眼淚。

那張拍立得拍的照片上,祁陽的眼睛瞪得像銅鈴一樣,是當初他拄著拐杖一口氣喝下林薇加了鹽的奶茶時痛不欲生的樣子。由於樣子太驚世駭俗就被她偷偷拍了下來,期望哪一天可以作為把柄要挾祁陽。

另外一張是離開前一天,他喝下果啤之後被林薇偷吻的合照,清風街的燈光很暖,照片上的兩人安靜得好像可以留住時間。

林薇緊緊地抱住它們,仿佛抱著他和她所有的年少時光。

周林薇在新學校從沒中斷打聽祁陽的消息。聽說他揮著網球拍把口哨吹進了省級決賽,聽說追他的女生越來越多。

林薇看著手機裏的號碼始終不敢撥出去,因為網上說醉酒的人其實很清醒,隻是沒力氣而已。她懷疑祁陽知道那輕輕的一個吻並且無力反抗然後故意躲著她。這年頭QQ、微信、微博什麼都有,如果祁陽想起她應該會主動找她。

到底打還是不打,周林薇帶著這個問題踏上了大學的道路。

開學那天,盡管她帶著草帽,卻還是熱得不行。她把行李重重地丟在地上,掏出礦泉水就咕嚕咕嚕往喉嚨裏灌。

身後的人拍了拍她的肩膀,“珠寶,你的行李壓到我的腳了,同樣的搭訕方式不要用兩次好不好?”

林薇回過頭,看著眼前這個穿牛仔襯衣的少年,他迎著光笑得還是那麼好看。

“祁陽,你是不是一直對我包藏禍心?你一定喜歡了我好多年,然後尾隨至此吧!”

他牽起她的手,“珠寶,我跟你說,兩個神經病天南地北相遇即是緣,你也別想挑三揀四尋新歡了,咱倆湊合湊合得了,不然誰也找不著對象。”

林薇不知道別人是怎麼表白的,不過她覺得祁陽說的情話是世界上最動聽的。

也許有一天,周林薇會知道,她十六七歲的年紀遇到的男孩會為了她發著高燒跑到電影院街她回家,會為了她賴著她假裝不會騎單車,會為了和她上同一所大學向所有人打聽並忍住思念熬黑眼圈,她會知道自己一直是他心裏最珍貴的珠寶。

也許有一天,祁陽也會知道,在清風街的夜風裏,她曾對他說,“原來我一直最喜歡你”然後在他的唇角留下印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