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作者善於推陳出新,除了繼承發展了漢賦借自嘲以諷諫這一傳統文體和手法外,本文在鋪陳排比和語言提煉上,也是繼承漢賦成就又有所新的創造。作者充分注意內容的要求,發揮鋪陳排比這一修辭技巧的特點,使文章氣勢充沛而情趣盎然。例如第二段形容先生在學習勤奮、有功儒學、文章傑出、人品完成四個方麵的成就時,使用鋪陳排比表現出充足的氣勢,顯現出可敬的形象。
第三段用類比說明分工和專長時,又用木材、藥材來鋪陳排比,增強了詼諧的情趣。本文雖然通篇用韻,但由於打破了賦體排句格律,屬於新興的散文賦文體。文中還創造了一些生動活潑富有表現力的語言,如“焚膏油以繼晷”、“回狂瀾於既倒”、“含英咀華”、“佶屈聱牙”、“同工異曲”、“動輒得咎”、“投閑置散”等,至今仍是人們常用的成語。文中對《尚書》、《春秋》、《左傳》、《易經》與《詩經》等古籍的評價也精辟中肯。韓愈的再傳弟子、晚唐古文家孫樵十分推崇本文,認為它“拔地倚天,句句欲活。讀之如赤手捕長蛇,不施鞋勒騎生馬,急不得暇,莫可捉搦”(《與王霖書》)。這幾句評語較確切地指出了本文語言精煉簡潔,令人愛讀的特點。
(諸天寅)
論佛骨表
臣某言:佚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嚐有也。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殷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
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唯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舍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為侯景所逼,餓死台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群臣材識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以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臣常以為高祖之誌,必行於陛下之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今聞陛下令群僧迎佛骨於鳳翔,禦樓以觀,舁入大內;又令諸寺遞迎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豐人樂,徇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事佛。皆雲:“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傲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若不即加禁遏,更曆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製,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表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穢之餘,豈宜令入宮禁!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古之諸侯行吊於其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除不祥,然後進弔。
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禦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豈不盛哉!豈不快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無任感激懇悃之至。謹奉表以聞,臣某誠惶誠恐。
【鑒賞】
《論佛骨表》是韓愈給唐憲宗上的一篇進諫文,實際上是一篇駁論文章,闡明他一貫的反對佛教的主張。事情的起因是當時鳳翔縣法門寺有一座護國真身塔,內藏有佛祖釋迦牟尼的一節指骨。據新、舊《唐書》載,此塔“三十年一開,開則歲豐人安”。元和十四年(819),正值三十年之數,唐憲宗派中使杜英奇押宮人三十,持香花迎(佛骨)入宮中供奉三日,後又遍送京中諸寺,輪流供奉,一時王公士庶奔走讚歎。當時任刑部侍郎的韓愈對這種現象很看不慣,便不顧個人得失,上此表進諫,勸唐憲宗杜絕迎佛骨這種迷信行為,把這塊佛骨投到水裏或用火焚毀,從根本上永遠消除它,斷絕天下人的疑慮,根除後代人的迷惑。沒想到,這麼一篇寫得很有道理的文章,差點引來殺身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