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初八,是個好日子,按照中國人吉利日子的概念,八月初八是個最吉利不過的日子,這天易娶易嫁。對別人來說肯定是個好日子。
而我,別人我管不到,我隻知道,這一天如果他不出現,我就會嫁給一個認識了七天的男人。
下麵進行下一項,有請新郎新娘交換結婚戒指。
司儀的話音打斷了我的思考,我身穿一身潔白的低胸婚紗,頭上盤著新娘頭,精致的五官上露出淡淡的哀愁。
這場婚禮和我曾經年少時幻想的一摸一樣,有鮮花拱門,有親朋好友,伴郎伴娘都很漂亮。還有價值上萬塊的婚紗禮服。
唯一沒有的就是“他”。
如果我,我沒有記錯的話,我在入獄的時候曾經告訴過他,如果我結婚了你能來,我一定跟你逃婚。
我記得他當時的表情,很驚訝,很吃驚,還有一絲絲的堅定。
嗬嗬,真的很好笑,按照現在的說法,我應該是他的女神吧?他總是自稱吊絲,總是說女神是隻能暗戀的,不能表白,表白也不會成功,我很想告訴他在我出獄的時候就一直在等他的表白。
“小玲,今天你就要嫁人了,媽媽最後跟你說一句話,小張這個人不錯,沒有嫌棄你曾經犯過傻事,各方麵條件也都不錯,媽媽相信你嫁過去肯定會幸福的,”
腦海裏響起今天早上媽媽對我說的話,我嫁給張誌明真的能幸福嗎?
不可不可否認,張誌明真的各方麵條件都很好。
隻是,我總是感覺他的眼中老是閃現出欲望的目光,我敢肯定,他喜歡的是我的身體而不是我的人。
時間一分一秒的在流逝,馬上儀式就要結束了。
他為什麼還不來?難道他真的忘記了我跟他的約定?
八年前,那時候我16歲,我記得那時候剛剛興起一陣現在人稱之為非主流的風暴。
那時候,還不叫非主流,叫新新人類,我那時候上初中印象很深刻,看見那些穿著奇裝異服的年輕男女,我感覺很好看,很漂亮。
於是,我央求父母給我買一套,父母覺得那些衣服都不是正經小孩子該穿的衣服,最後還是經不住我的苦苦哀求,給我買了幾套。
我的家庭不是很好,也不算很差,中等家庭。
作為家中的長女我很受歡迎,基本上我看中的東西不管有多貴都會出現在我的眼前,而我弟弟咋就不一樣了。
我爸常說:女孩子要富著養,不能讓人一根棒棒糖就騙走,男孩要窮著養,好讓他早點去騙女孩子的感情。
以前,的我不是很理解這些話的意思。
現在的我同樣不是很理解這些話的意思。
買了當時被認為是奇裝異服的衣服後,我特地去做了了一個爆炸頭。
第二天偷偷摸摸的早起,去了學校。
我很清楚的記得當時大家夥看我的目光,充滿了羨慕和驚歎。
當時的我們都很羨慕那些非主流的打扮,可是沒有一個人願意那樣打扮。
因為都害怕我們的老班。
老班是個四十多歲的老娘們。更年期太早,其它幾屆的學生我們不知道,我們那屆的都知道,老班看誰都不順眼。
逮誰咬誰,很榮幸我那次的打扮,老班看見了。但是沒有說我。也沒有批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