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生活百態……
序:夢
我為什麼寫這一個文嗎?
是因為我做了一個夢,這一個夢是因,也是果,還是緣,還是引。
本文是純正,真實的故事。
一點都不虛假。
因為我就是文中的主角盧剛。
對,不錯,我的名字叫盧剛,現在25歲了,是一個老男人。
但是在十幾年前,我想一想可能十二年前吧!
我還在讀初中的時候,當時我隻有十二歲。
本文就是發生在那個時候。
發生我十二歲的時候,我做了一件錯事,我到現在為止內心都還記得,無比的痛苦,無比的糾結。
已經對我的心靈造成的傷害。
我就想或許我說出來,我寫出來就好過多了呢?就好受一些了呢?
也可以用來告誡所有人在自己要做什麼決定的時候,盡量三思而行。
不要以為可以躲過所有人,不要以為可以騙過所有人,但你一定騙不過自己的。
嗯!
我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
根據外婆口中的話語,我的外婆也在去年過世了。
從她死去後,我也有一段時間精彩夢見外婆與外公。
外公也死了,就在外婆死後好像不足一個月外公就也去了。
我媽媽在剩下我的第二天就選擇了離婚。
她把我丟給父親,這是你的兒子……
父親把我丟給母親。
這是你的兒子……
母親就問:“你是不是不要?”
父親說:“不要!”
母親說:“那我就丟了。”
結果……
她真的把我給丟了。
丟盡了一個水塘裏,還好離婚那天外婆跟在目前的身邊。
法院把握判給了我的母親。
但是我的母親好像也不怎麼想要我。
而聽說在法院上也將我給推來推去的。
我……
如果我的父母啊,你們都不想要我,你們為什麼要把我給生出來?
我的外婆就用一個掏糞的勺子把我從水塘裏救了起來。
我的大姨,二姨,外婆嚇壞了。
因為那時是在冬天,我才出生不到兩天。
將要死去,全身都變黑了,發紫……
他們很害怕,抱著我就走……
去就醫,用身體給我取暖。
我被救回來了。
我兒時的記憶……
幾乎沒有。
有的隻是我在六姨娘家度過的幾年。
我不知道為何我不在自己家裏過日子。
長大後,我知道了……
原來,也許我不能在自己的家裏過日子。
我慢慢的長大。
父親決定帶我回家照顧我。
我開始上學,幼兒園……
我很笨,其他人讀一個幼兒園就可以上小學了,我上了三個才勉強的考上一冊。
當然的小學還不是分年紀,而是分冊的。
一年級連冊,讀完兩冊才能上一個年紀。
而在我們那裏的學校一共就有三個班。
幼兒園,三年級,六年級……
意思就是說,你順利了,可以一次性六年讀完小學。
如果不能……
那麼就不是七年,八年的事了,至少需要三年。
也就是九年讀完小學。
用整個義務教育的時光隻完成小學學業。
這就是我們那一個說偏僻,但也不是很偏僻的小地方的學校。
我順利被父親帶到了初中。
那時我以為是父親在供我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