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生活百態(1 / 2)

第一章生活百態……

序:夢

我為什麼寫這一個文嗎?

是因為我做了一個夢,這一個夢是因,也是果,還是緣,還是引。

本文是純正,真實的故事。

一點都不虛假。

因為我就是文中的主角盧剛。

對,不錯,我的名字叫盧剛,現在25歲了,是一個老男人。

但是在十幾年前,我想一想可能十二年前吧!

我還在讀初中的時候,當時我隻有十二歲。

本文就是發生在那個時候。

發生我十二歲的時候,我做了一件錯事,我到現在為止內心都還記得,無比的痛苦,無比的糾結。

已經對我的心靈造成的傷害。

我就想或許我說出來,我寫出來就好過多了呢?就好受一些了呢?

也可以用來告誡所有人在自己要做什麼決定的時候,盡量三思而行。

不要以為可以躲過所有人,不要以為可以騙過所有人,但你一定騙不過自己的。

嗯!

我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

根據外婆口中的話語,我的外婆也在去年過世了。

從她死去後,我也有一段時間精彩夢見外婆與外公。

外公也死了,就在外婆死後好像不足一個月外公就也去了。

我媽媽在剩下我的第二天就選擇了離婚。

她把我丟給父親,這是你的兒子……

父親把我丟給母親。

這是你的兒子……

母親就問:“你是不是不要?”

父親說:“不要!”

母親說:“那我就丟了。”

結果……

她真的把我給丟了。

丟盡了一個水塘裏,還好離婚那天外婆跟在目前的身邊。

法院把握判給了我的母親。

但是我的母親好像也不怎麼想要我。

而聽說在法院上也將我給推來推去的。

我……

如果我的父母啊,你們都不想要我,你們為什麼要把我給生出來?

我的外婆就用一個掏糞的勺子把我從水塘裏救了起來。

我的大姨,二姨,外婆嚇壞了。

因為那時是在冬天,我才出生不到兩天。

將要死去,全身都變黑了,發紫……

他們很害怕,抱著我就走……

去就醫,用身體給我取暖。

我被救回來了。

我兒時的記憶……

幾乎沒有。

有的隻是我在六姨娘家度過的幾年。

我不知道為何我不在自己家裏過日子。

長大後,我知道了……

原來,也許我不能在自己的家裏過日子。

我慢慢的長大。

父親決定帶我回家照顧我。

我開始上學,幼兒園……

我很笨,其他人讀一個幼兒園就可以上小學了,我上了三個才勉強的考上一冊。

當然的小學還不是分年紀,而是分冊的。

一年級連冊,讀完兩冊才能上一個年紀。

而在我們那裏的學校一共就有三個班。

幼兒園,三年級,六年級……

意思就是說,你順利了,可以一次性六年讀完小學。

如果不能……

那麼就不是七年,八年的事了,至少需要三年。

也就是九年讀完小學。

用整個義務教育的時光隻完成小學學業。

這就是我們那一個說偏僻,但也不是很偏僻的小地方的學校。

我順利被父親帶到了初中。

那時我以為是父親在供我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