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恩路。
是一名編輯,是一名《星娛》的編輯。
《星娛》這個雜誌社專門收集明星的花邊新聞,再添油加醋的描寫一番,弄個曖昧的標題。
不得不說《星娛》靠著這個賺了不少錢,但也成了明星們痛恨的對象。
其實我知道這些明星是無辜的。
可是在這世界上誰又會管你是否委屈,利益,可比你重要多了。
我是孤兒,又或許不是,我有一個愛我的安姨。
安姨和我說我爸媽是愛我的,但是卻不可以見我。為什麼?
當我在《星娛》工作的時候接觸了那麼多的花邊新聞我覺得我想明白了我應該是私生子吧。
嗬,私生子。
我是痛恨明星的。痛恨他們那些在銀幕上光彩照人,在私底下卻自私無恥的人。
我原本有家的啊。
現在……沒有了。
我有一個不存在的父母,我覺得我是孤兒。
安姨是那種溫柔如水的江南女子,溫婉賢淑。
安姨是有一個兒子的。
叫安旭,是我的弟弟。
但安姨對我總好過安旭,每次這個時候安旭會悶悶的說我才是安姨的女兒他是撿的,我便會笑著和他打鬧。
那個時候我學的還是攝影,並且沒有想過當編輯。
直到,安旭他走的那天。
我放學去接正在上中學的的安旭,在一條馬路對麵。就在對麵……看著上一秒還對自己燦爛的笑著的安旭倒在血泊中。一輛闖紅燈跑車無征兆的衝了過來,又無征兆的走了,像是沒注意到那個倒在地上的人。我那時很慌,匆匆報了警,上前去看安旭。他倒在血泊中。好多血。好多血我看著那血,頭開始痛,眼睛恍惚的流下了幾滴淚。可能是從那個時候我開始恐血的吧。我有些顫抖的爬去了他的身旁,抱著他那開始變冷的身體,看著安旭俊朗的麵容變得蒼白無力,有神的眼睛緊閉著,也看見了被他抱在懷裏的吉他。
安旭啊,是一個陽光的男孩,他有一把吉他。他和我說他要當明星,在很大的舞台唱歌給我聽。
我會很開心的和他說好,後來我知道了他那麼急的要出校門是因為他自己組的樂隊裏的歌曲被唱片公司看上了。對啊,那天他笑的那麼開心。。
我喜歡看他笑,白白的牙齒像要晃了別人的眼,但。。但以後都沒機會了。
警察辦事很快,我知道了那個撞安旭的人是一個明星,一個常常在電視上以玉女形象出現的明星。
我以為警察是警察應該不會顧及她是明星的吧。我錯了,當我和安姨去警局的時候,警察隻和我們說他們會賠償的。
在那一霎,安姨顫抖的身軀告訴我她很生氣。但是當我們很堅決的說不要賠償我們要的是一個公道時。我看見了警察臉上的鄙夷,那麼。的明顯刺傷了我的眼。
第二天警察就用不怎麼好的語氣將我們再次請去了警局,這次裏麵坐著的是一個帶著墨鏡的女子,那麼的光鮮亮麗。和平庸無奇的我們形成了多大的對比,那是我第一次……感到自卑。
我扶著已經身心憔悴的安姨坐下,便看見那個女子摘下了她的墨鏡,女子嬌俏的麵容映在我的眼裏。
我看清楚了。是她啊。那個讓我失去安旭的明星啊。。
她很不耐,一坐在那裏就是罵罵咧咧的,讓我完全不敢把她和電視上那個巧笑嫣然的女孩認為是同一個人。。
她的經紀人也來了,是一個男的。在她罵罵咧咧的時候提醒了一句注意形象後笑著來到我們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