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一種幸福,是做著與自己喜歡的專業風牛馬不相及的工作,卻依然為了一個初衷堅守著,二十歲生日以前,他就是她的初衷。在她大一這一年的時光裏,所有做事的理由都圍繞著這一個人,直到最後,她依然說“我從不後悔,因為愛情沒有值不值得的人,隻有我願不願意去愛。”
大學畢業吃散夥飯時她說的話,當時的她一臉豪氣,站在凳子上端著酒杯,四年的愛恨情仇終於在這天結束了,以後的以後,大家都身在江湖,就讓這四年往事都隨風飄散。幹杯!
她叫淩若。她愛的他叫何溪。
低頭走在路上,看著地上的雨點越來越密集,下雨了。淩若抬起頭看看天,一滴雨落在眼睛裏,她立馬閉上眼,又睜開,雖然還是陰沉沉的天色,但感覺比剛才亮了許多,淩若的頭發已經長很多了,大紅色的外套,白色牛仔褲,白色雪地棉,緩步前行,偌大的街道上此刻顯得好空曠,那半身紅也格外的鮮豔。
記得上大學那會,她也穿了一件大紅色的棉外套,剛好和她本人成了反比,越是灰色的生活越把自己裝飾成彩色,永遠不讓別人摸得透她,到底哪一個笑才是她真正的笑,十年過去了,她真的等了十年。
外套上的帽子很大,扣在腦袋上,邊上的毛絨隨著風向飄飄然,看完了天上的雨,她又低下頭繼續走,踩著雨點的節奏,自己想著心事。
“楊恩心,還有兩個小時我就到你那裏了,下班後記得來接我。”淩若的聲音從電話裏傳來,畢業兩年了吃過散夥飯後宿舍的人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彼此都沒見過彼此,電話也沒怎麼打過,偶爾在朋友圈裏看到淩若出去旅遊時的照片,隻有她在按照自己的計劃去過自己的人生,其餘人都在自己家這邊的市區,按時的朝九晚五,買菜做飯。
楊恩心掛掉電話後歎了口氣,“我們真的好久不見,原來時間可以這麼快,快到讓你來不及反應,朋友已經過了一個來回。”
“李總,我想請假,今天我大學閨蜜來這邊,我想早走一個小時去火車站接她。”楊恩心站在一個女人的桌子前,一身職業裝,及腰長發也被盤了起來,五厘米的高跟鞋,高挑的身影,轉過身的時候,帶笑的臉頰,那麼熟悉又溫暖。
一個電話,下班以後沒回家,直接在火車站等淩若。
她還是喜歡坐火車,這麼多年,一直沒變過,她很少做飛機。
在路上走著淩若回憶著上大學時的故事,恩心的長頭發放了下來,穿了個粉紅色的外套。淩若的穿衣風格從來沒有變過,還是那種簡簡單單,不過頭發從短發變成了長發。
大一剛認識淩若的時候她是那種極難接近的人,話很少,認識她的大多數人都說她高冷,回顧一個大學時光,她積攢了很多的故事,卻都是圍繞著那三三兩兩的人,恐怕她說話最多的時候除了畢業那一天,就是何溪還在學校的時候了。
聊著天在路上走著隨便坐在了一個排擋門口,要了幾瓶酒,“滿上,敬青春一醉方休!”淩若高抬著下巴。